洪水自然灾害防范常识

发布时间:2016-11-11 22:19

洪水灾害和预防

1、什么是汛期?

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出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由于各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涨水季节不同,汛期的长短和时序也不相同。

汛期类型:根据洪水发生的季节和成因不同,一般要分为4种汛期:(1)夏季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伏汛期;(2)秋季暴雨(或强连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秋汛期;(3)冬、春季河道因冰凌阻塞、解冻引起的涨水期称凌汛期;(4)春季北方河源冰山或上游封冻冰盖融化为主产生的涨水期以及南方春夏之交进入雨季产生的涨水期称为春汛期。在黄河上,由于上游开河的凌洪传到下游,正值桃花盛开的季节,故又称春汛期为桃汛期。因为伏汛期和秋汛期紧接,又都极易形成大洪水,一般把二者合称为伏秋大汛期,通常简称为汛期。

汛期特点:中国多数江河的暴雨洪水发生在伏秋大汛期,暴雨洪水的季节性与雨带南北移动和台风频繁活动有密切关系,所以各地区汛期的起止时间不一样。汛期(主要指伏秋大汛)起止时间的划分,一般用该时段洪水发生的频率来反映。以超过年最大洪峰流量多年平均值的洪水称为“大洪水”。汛期时段的确定,是要保证90%以上的“大洪水”出现在所划定的时段内;主汛期则以控制80%以上的“大洪水”来确定时段。例如:江南地区4~9月是汛期,5~6月是主汛期;珠江4月中旬至9月为汛期,其中4~6月为前汛期,7~9月为后汛期,5~6月是主汛期;长江5月至10月中旬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淮河6~9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黄河7~10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海河7~8月为汛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主汛期;松花江7~9月为汛期,8月下旬至9月上旬是主汛期。分析表明,中国各地汛期开始时间随雨带的变化自南向北逐步推迟,而汛期的长度则自南向北逐渐缩短;珠江、钱塘江、瓯江和黄河、汉水、嘉陵江等有明显的双汛期,前者分前汛期和后汛期,后者分伏汛期和秋汛期;7~8月是全国大洪水出现频率最高的时间。

世界各地汛期各不一样,例如非洲的尼罗河每年的7~10月为汛期,美国的密西西比河2~5月为汛期,南美洲的亚以逊河6~7月为汛期。

另外,由于暴雨比洪水超前,加上防汛工作的需要,政府部门规定的汛期一般要比自然汛期时间长一些。如政府部门规定珠江汛期起止时间为4月1日~9月30日,长江为5月1日~10月31日,黄河为7月1日~10月31日,松花江为6月1日~9月30日等。

2、汛期险情抢护

汛期堤、坝、闸、涵等水工建筑物突然出现险情时所进行的紧急抢护措施,又称抢险。大汛期或遇超标准洪水时,或平时高水位时,水压力、流速和风浪加大,各类水工建筑物均可能因高度或强度不足,或存在隐患和缺陷而出现险情。当江河水位由高水位迅速回落时,有时可能出现塌坡和溃堤等险情。寒冷地区的河流,在冬、春汛期还可能产生冰塞、冰坝而壅高水位,使堤防和涵闸出现险情。在非汛期,当水工建筑物运用不当或其他原因,也可能突发险象。凡属险情,必须紧急抢护,避免失事,这是险情抢护的特点,与一般工程的维修和修理的情况不同。

汛期险情:各种水工建筑物,特别是防洪工程可能出现的险情有:(1)大坝和堤防的漫溢;(2)坝(堤)体和坝(堤)基大面积的渗水、管涌与流土;(3)堤身的漏洞、跌窝;(4)库岸、堤岸的堤坡的崩塌;(5)大风浪对水工建筑物的拍打淘刷;(6)堤坝和其他挡水挡土建筑物的脱坡、滑动与倾覆;(7)混凝土建筑物与土工建筑物接触处的严重渗水等。险情有时单一出现,有时几种险情同时在一处出现。

抢险工作:险情,特别是大汛期的险情发展很快,必须立即迅速抢护。平时应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对水工建筑物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和各种缺陷损坏。为了使抢险主动,汛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思想上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2)组织上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成立各级防汛抢险机构和组织,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纪律严明。(3)要有充分的物质准备,汛前备足必要的料物,可按险工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既往经验进行备料,并有充分余富。汛期风大浪急,尤其是夜晚抢险,一定要准备好通信联络、交通工具和可靠的照明等。(4)工程技术上,汛前对工程,特别是堤防及其险工段,进行必要的维修,使之达到一定的防汛标准和防御能力。如有的工程或期局部汛前无法达到相应的标准,则更应具有当险情发生时能进行抢险的各项准备。对所有闸、阀门事先进行启闭操作,避免失灵或临时出现故障。

在抢险进程中,现场必须有坚强的领导,就地统一指挥,要对险情判断正确,措施得当,指挥果断,调动灵活。识别险情是抢险的首要工作,出现险情要立即进行观察、调查和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随即按不同险情,拟定的有效的抢护方案和措施,组织力量快速排险。对水库,除抢险排险外,必要时要降低库水位以缓解险情。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除按预定方案进行防汛抢险外,应有安全转移群众的措施。抢险属于一种紧急临时性的措施,所用的方法都是临时性的或非正规性的,所用的料物也可能不完全适当,因此,大汛过后或水位降低险象停止后,应重新调查研究,拟定正式的较彻底的处理方案,进行修理。

中国沿大江大河的人民,几千年来与洪水进行斗争,积累了丰富的防汛抢险经验,总结和发展了许多抢险技术措施。中国黄河上埽工、柳捆、柳枕、沉排、沉树、堵漏截渗等,长江上应用的开沟导渗等技术,至今仍是险情抢护方面的有效方法。

3、什么是警戒水位?

河流、湖泊随着水位逐步升高,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加强防守的水位。游荡型河道,由于河势摆,在警戒水位以下也可能发生塌岸等较大险情。大江大河堤防保护区的警戒水位多取定在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段开始漫滩偎堤的水位。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河段或区域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落实防守岗位、抢险备料和加强巡堤查险等工作。穿堤涵闸视情况停止使用。该水位主要是防汛部门根据长期防汛实践经验和堤防等工程出险基本规律分析确定的。中国大江大河及湖泊是以水文(水位)控制站作为河段或区域的代表,拟定警戒水位,经上级部门核定颁布下达。

中国在沿海一些港区或重要地区也设定警戒水位,是相当于当地防御水位较低的防潮工程的高程。潮位超过警戒水平,则有局部地区受淹。该水位由潮位站与当地防汛部门根据保护区的地面高程、该地区的重要性以及防御能力共同商定,经上级部门核定颁布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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