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退市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7-03-15 05:08

退市的程序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个退市标准问题,目前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单一标准: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经营。而期货机构退市则由存在变成消亡,这也是退市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采用多标准比较妥当一些,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整顿不合格的期货机构将被进入退市程序:

未通过年检;

未达到开业时监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未严格执行“四统一”且情况严重者;

承包、出租、合资、联营经营;

客户不能正常出入资金的;

有透支行为并出现穿仓的。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期货机构应立即退市:

挪用客户保证金;

设立非法网点;

穿仓金额巨大;

对机构高管人员一年内谈话提醒三次、警告两次或在约定期限内两次拒绝谈话的;

期货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

期货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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