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近代史人物孙中山的论文
孙中山的历史观实为民本史观,具有浓厚和鲜明的道德价值取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浅论近代史人物孙中山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论近代史人物孙中山的论文篇一
《孙中山民本史观的道德价值取向初探》
摘要:孙中山的历史观实为民本史观,具有浓厚和鲜明的道德价值取向。在他看来,人类进化史应当是互助的道德文明进化史;道德理性的不断提升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和目标;历史发展就是道德文明不断提升的过程;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要建立道德完善的大同世界;中西文化的差别就在于中国文化是道德文明和王道文化,西方文化是物质文明和霸道文化,中国文化代表了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方向。
关键词:孙中山;历史观;道德价值取向
中文分类号:B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2)02-0097-008
赋予历史观以一种道德取向是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较普遍的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儒家心性道德论和大同学说等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受西方近代出现的将进化论与伦理思想相结合的进化论、特别是互助进化论的影响。作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和思想家,孙中山便建构起一个具有鲜明道德取向的历史观,作为自己革命主张的理论依据。孙中山的历史观本质上说并非是一般所说的“民生史观”,而是“民本史观”。(1)其民本史观的基本特征是具有浓厚和鲜明的道德性。从伦理道德的视域来考察和评价历史,构成其历史观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他看来,人类进化史本质上应当是互助的道德文明进化史;道德理性的不断提升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和目标,社会历史发展就是道德文明不断提升的过程,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要建立道德完善的大同世界;中西文化的差别就在于中国文化是道德文明和王道文化,西方文化是物质文明和霸道文化,中国文化代表了人类文化发展的终极方向。质言之,孙中山历史观可称为“道德取向的民本史观”。孙中山民本史观的道德精神既继承了儒家仁爱思想和大同学说等,又充分吸取了西方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和互助进化等思想,体现了传统与现代、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融合,对中国现代历史思想的多途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大陆学术界以往主要是从孙中山历史观的唯心或唯物的一元论,或唯心与唯物混杂的二元论来讨论其基本属性与特征。(2)海外学术界系统和深入探讨其历史观的道德伦理取向的论述也少见。故此,拙文拟对孙中山民本史观的道德价值取向做一初步探讨,以求拓展孙中山历史观研究的新视野,发掘其历史观的新内涵。
一、人类进化史是互助的和道德文明的进化史
孙中山是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的。他说:“天下事非以竞争为不将。当此二十世纪,为优胜劣败、生存竞争之世界。为[如]政治、工业,商业种种,非竞争何以有进步。”[1]45但是,人类历史的进化与自然的进化不同,道德与互助起着决定性作用。
1912年,孙中山提出自然的进化是天演淘汰,人类的进化则为道德的进化,两者有本质的不同,那种将人类历史上国家强弱之战争、人民贫富之悬殊皆视为天演淘汰之公例,认为世界仅有强权而无公理,以强权为世界唯一真理是错误的,“我人诉诸良知,自觉未敢赞同,诚以强权虽合于天演之进化,而公理实难泯于天赋之良知。故天演淘汰为野蛮物质之进化,公理良知实道德文明之进化也。社会组织之不善,虽限于天演,而改良社会之组织,或者人为之力尚可及乎?社会主义所以尽人所能,以挽救天演界之缺憾也”[2]507-508。因此,在他看来,“物竞争存之义,已成旧说,今则人类进化,非相匡相助,无以自存”[2]360 。又说:“从前学说,准物质进化之原则,阐发物竞生存之学理。野蛮时代,野兽与人类相争,弱肉强食,优胜劣败,弱者劣者,自然归于天演淘汰之例。……今世界日进文明,此种学理,都成野蛮时代之陈谈,不能适用于今日。今日进于社会主义,注重人道,故不重相争,而重相助,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有世界。”[1]25 他晚年对人类互助进化原则做了进一步阐释,指出宇宙进化分物质进化、物种进化和人类进化,“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3]47。
孙中山也指出了人类道德进化的曲折性和复杂性。首先,人类的互助进化不是直线的,而是曲折的。他说,互助进化原则行之于人类当已数十万年,“然而人类今日犹未能尽守此原则者,则以人类本从物种而来,其人于第三期之进化为时尚浅,而一切物种遗传之性尚未能悉行化除也。然而人类自入文明之后,则天性所趋,已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向于互助之原则,以求达人类进化之目的矣”[3]47-48。其次,文明进步既会带来善果,也可带来恶果,“因为社会问题是文明进步所致,文明程度不高,那社会问题也就不大。……况且文明进步是自然所致,不能逃避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4]327。
那么,为何历史进化与自然进化不同呢?孙中山认为,根本原因在于“自然与人事,固绝对之不同也”。当人初生穴居野处和靠自然生存时是自然人,“此自然人之时代,固无所谓理乱兴衰之时势也。及其进化也,由猎而牧而耕而织,于是有夏葛而冬裘,暑扇而寒火,则人事进化矣。其进化之程度愈高,则离天然愈远;及至历史之时代,则人事渐繁,而理乱兴衰之事毕现,然后乃有‘时势’之名称”[4]384。又说:“夫时势者,人事之变迁也;自然者,天理之一定也。”[4]386 也就是说,孙中山认为自然变化是由客观规律(即天理)绝对规定了的,而人事之变迁即时势(即人类历史)却离不开人主观上的积极活动,即人为力的作用,人为力是历史进化的主要力量。他在论及人类各民族进化时便说,民族进化“是天然力和人为力凑合而成。人为的力量,可以巧夺天工,所谓人事胜天。这种人为的力,最大的有两种,一种是政治力,一种是经济力,这两种力关系于民族兴亡,比较天然力还要大”[5]197。而人为力的作用便是要使历史发展趋向道德文明,此即他所说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
不过,孙中山对历史进化中自然力和人为力的论述并不严密,甚至存在矛盾。他在谈到区分民族和国家形成最适当的方法是用什么力造成时说:“用中国的政治历史来证明,中国人说王道是顺乎自然,换一句话说,自然力便是王道。用王道造成的团体,便是民族。武力就是霸道,用霸道造成的团体,便是国家。……自古及今,造成国家没有不是用霸道的。至于造成民族便不相同,完全是由于自然,丝毫不能加以勉强。”[5]186其次,不同种族所以能结合成种种相同民族,“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这五种力,是天然进化而成的,不是用武力征服得来的”[5]188。这里,孙中山是将王道这种道德政治视为自然力,霸道反而是人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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