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创业优惠政策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7-06-17 20:10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江西省创业优惠政策的内容。

江西省创业优惠政策的内容

在平台搭建方面,针对青年创业者反映的办公场地贵、企业招工难等问题,《措施》提出,各级政府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可按规定优先用于打造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小镇等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定期收集、梳理、汇总全省创业支持政策,形成更加统一、集中、明晰的政策清单;依托网站、微信、APP等新媒体,组建“江西青创网”“创业咨询一点通”等线上政策解读平台;依托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县级办证中心等,集中发布创业政策,集中办理创业事项,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体系。

在创业主体方面,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高职3-6年,本科4-7年);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青年纳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青年“互联网+”创业,建设特色赣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在财税扶持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到2017年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 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对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长至 2017年年底;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

优化服务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青年创业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代储代发代投”服务。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此外,还将建立江西省青年创业导师志愿团,对青年创业者进行分类别、分阶段的指导;依托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创业大学等平台,建立专门的青年创业培训基地等。

江西省农民工创业政策

1.在全省范围内营业税起征点不再划分区域,月营业额统一调高至5000元。

2.对农民工符合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3.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财产损失,实行即报即批政策,可抵扣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对企业安置残疾农民工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农民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支付给残疾农民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江西省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江西省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

5.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实行减半征收,并下放到县级地税局审批,由一个年度审批一次改为半年审批一次。

6.对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返乡农民工,从开业起两年内,免收地税发票工本费。

7.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一律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8.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优惠政策减免的,一律下放到县级地方税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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