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吉林省生育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06 18:21

国家一直对生育非常关注,2017年吉林省也调整了生育政策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年吉林省生育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年吉林省生育政策新消息

一、3月2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单独两孩”政策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吉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生育政策调整的意义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全面放开二孩后,从群体上看,“70后”受益最大,“80后”和“90后”生育二孩的占比较大,而“50后”和“60后”赶不上末班车。

2013年11月15日,中央决定开放“单独二孩”后,浙江、安徽、江西于2015年1月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

优质学校够用吗?

全面放开后,省城学校学位是否够用?优势学校学位会否出现紧张?是否会因为“放开二孩”出现教育资源严重紧张,从而出现连锁反应。

对此,一位教育界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来看单独二孩的入学高峰尚未来临,而初步估计高峰或出现在2019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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