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政协)

发布时间:2017-03-14 16:53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X月X日至X日,市政协、市残疾人联合会抽集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刘建民带队,深入卫生局、工商局、民政局、劳动局、地税局、人民医院等部门和部分镇社区,对我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调查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1989年成立残疾人联合会,并于1997年3月改革成为市政府的正科级单位,下设四股一室、两站一所一中心,有正、副理事长各1名,工作人员6名,根据章程规定代表、服务、管理我市残疾人,并承办政府委托的相关任务。

据调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5695人,占总人口的4.4%。其中,肢体残疾7128人,视力残疾2395人,听力语言残疾2138人,智力残疾1790人,精神残疾850人,综合残疾1394人。农村残疾人11855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6%;城镇残疾人384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 24%;先天性残疾占9%,因事故或疾病残疾占91%,已办理残疾人证的4860人,残疾人文化普遍较低。

二、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义务,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发展方针和“社会化”工作方式,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新路子,取得明显成绩。2001年被国务院评为“九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市”;2003年至2006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均获广安市第一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扶贫济困效果明显

1、政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多次就做好残疾人工作、加强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实行残疾人优惠政策等颁发相关文件,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随着《华蓥市关于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办法》的出台,减免残疾人义务工、劳动积累工12 .8 万个,共计32万元,减免集体提留款18.5万元、统筹款19.2万元,减免残疾家庭学生学杂费3万余元.“十五”期间,我市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886 户,共计972人,已脱贫486人,脱贫率50%。

2、社会支持有力。一是动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为残疾人“捐资助残”、“扶残助耕”、“志愿者助残” 活动,深入村社向残疾户家庭传播科技信息,传授各种种植、养殖技术,发送化肥、饲料等扶贫物资,利用助残日、春节等节日看望贫困残疾户,送去生活必需品, 为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市残联针对具体情况,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生产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市卫生部门仅2004年就垫资5万余元,组织白内障患者参加"健康快车" 和"澳洲侨心工程"活动,分别免费治疗白内障患者175人、25人,又免费支助两名康复者前去北京参加座谈会。

3、技能培训多样。市残联和劳动部门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几年来,共培训残疾人556人,让残疾人掌握了种植、养殖、修理、电脑、缝纫、盲人按摩等技术,为残疾人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就业渠道拓宽。一是积极招商引资。2002年,通过招商引资,浙江苍南县企业家贾昌满先生在我市兴办起第一个残疾人福利企业——瑞祥福利制品厂,安置残疾人20余名,为我市部分残疾人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引导扶持就业.采取典型引导的方式,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高兴镇残肢人王军多年从事修理业,苦钻技术,成为有名的修理能手,不仅自己脱贫致富,还帮助其他残疾人从事修理业,走自食其力之路;庆华镇修钟表的残疾人卿红梅97年被省残工委评为 “自强模范”,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起到了表率作用。三是狠抓劳务输出。市残联还长期坚持到重庆沙坪坝区等残疾人福利厂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用工、待遇等情况,积极向外地残疾福利企业输送了数百名残疾人就业打工。四是鼓励兴办企业.积极鼓励残疾人兴办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如高兴镇一村5组残疾人蒋昌吉建起了养兔场,庆华镇肢残人李良旭办起了机械加工厂,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更减轻了政府的负担。目前,我市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6996名残疾人已就业5947名,就业率达85%。

5、政策落实有效。各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各种税费减免工作。市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只收营业执照的工本费,对个协会费、工商管理费、年审费等酌情减免.许多工商所干部坚持每年春节给残疾人拜年、送慰问品,并结合其实情针对性的帮助就业,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市地税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落实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联合电视台举办了“西部大开发、再就业和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针对瑞祥塑料制品厂从 2003年起安置残疾职工18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54.5% ,按照有关优惠政策,对该企业近三年每年都实行了免税政策。对于其他的残疾个体户,也尽量减免其个人税收,积极扶持残疾人兴办实业。

(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1、经费征收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经费保证。我市根据广府办发[200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残疾人就业实际,积极协调地税、财政、编委、工商等部门做好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础性工作。实行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平7000元工资标准由财政代扣,驻市企业按企业工资标准由地税局代收。

2、最低保障基本落实。一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近年来,我市共为残疾人办实事629人,204户。特别是对难以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民政部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部分孤寡残疾老人送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对部分特困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帮助无住房的特困残疾人修建住房.目前,我市有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 2354人,1435户,占全市低保人数的15%;为残疾人新建住房74人,23户,共计6.9万元,占全市危房改建搬迁12%;残疾人接受救灾救济金额 548人,171户,占全市享受救灾救济的4.9%。二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人民医院对所有的残疾患者免收门诊费,对检查费、药费、床位费都酌情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此外,每年定期对残疾人群众免费体检、赠送药品。在党中央确定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后,我市也积极动员农村残疾群众参保,有效的解决了贫困残疾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3、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加大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纳入了基本建设范围,在全市主要街道建起了盲道,方便了残疾人,解决了残疾人“路难行”的问题.修建了华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共享社会成果创造了条件。

4、维权服务成绩彰显.在维权工作中,认真听取残疾人的意见,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残疾人来访者,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针对残疾群众的信访,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年来,接到残疾人投诉信24件,上访残疾人28人,咨询有关问题72件次,对其问题一一给予解决,无一例到省、市上访.来信来访处理率100%,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2006年荣获“四川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市”。

(三)助残康复纵深推进

为贯彻落实《广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广安市卫生局等10个部门下发的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确保残疾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残疾人康复任务落到实处,我市残联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增大资金投入,制定了《华蓥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把有关任务分别落实到成员单位,具体由市府办、残联、民政、财政、卫生、人民医院、广能集团总医院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承办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具体事宜.在民政、财政、公安、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残联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下,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近五年来,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85例,低视力康复45名,低视力家庭培训30名,聋耳语训25名,配助听器20台,聋耳家长培训20名,麻风畸残发放辅矫形器装配35名,肢残康复训练15名,装配普及行假肢18例、矫形器31件,完成用品用具供应845件。

(四)“宣文教育”有声有色

1、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为营造尊重关心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和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培养其生存能力,我市从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定期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专项调查、协调教育局和学校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配合市教育局抓好大中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对有求职要求和能适应一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大力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据调查,我市已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全市普及教育总体规划,将国家规定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纳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共计192名(其中,肢残99名、视力28名、听力语言残疾 19名、弱智46名).残肢儿童入学率93%;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82.4%.近五年共有8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3名被录取。同时,还开展了“扶残助残春雨行动”活动,市共减免200名残疾特困学生学杂费3万余元,扶持66名残疾儿童就学。

2、文体活动丰富多样.为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市残联积极组织培训有文体爱好的残疾人,并积极推荐残疾人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比赛,其中陈志敏演唱的《长江之歌》获全国首届残疾人卡拉OK歌手大赛三等奖,贺良的器乐演奏荣获四川省汇演三等奖,为华蓥残疾人争得了荣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事业经费差口大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与标准差额较大。一方面财政征收未按标准执行,按照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缴纳保障金的规定,我市去年行政单位年人均工资12228.00元,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1471.00,而现实际征收保障金,行政、事业单位均按年人均工资7000元的标准执行,离正式标准相差甚远.另一方面地税局在向企业征收保障金时,由于多方面原因,既未按标准收也未做到应收尽收,有漏收的现象。

2、康复资金缺口大。康复资金未按文件规定拨付,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7号)及《关于下达四川省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00〕17号)等文件精神,本级财政每年应拨付残疾人康复资金222000.00元,但实际每年只拨付了一万元。

3、康复中心建设欠帐多.据调查,修建康复中心约需230余万元,目前只付了60余万元,尚欠170余万元,而这些资金财政未予解决,全靠残联自身向上争取资金和组织征收保障金,压力非常大。

(二)残联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1、残联组织不健全。据了解,双河、华龙、古桥及瓦店乡未成立残联,全市的行政村和社区均未成立残协,且已有的乡镇残联也无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十分困难。

2、队伍结构不合理。残联职工队伍年龄老化,现有的8名工作人员中,年龄大的已有59岁,平均年龄达50岁,难以适应工作任务,服务、管理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3、编制人员较缺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康复中心、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事业单位虽然有机构,但没有编制,更无一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作开展困难。

(三)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好

1、残疾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缺乏统一的规范,况且社会就业压力本来就大,正常人就业就很困难,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

2、残疾人就医不便。目前在医院尚未设立专门接待残疾人的康复科,让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统一门诊看病,这给残疾人就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

三、相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增大资金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1、严格按照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一方面财政部门要按照现在每年人平工资7000.00元的标准,每年征收标准比上年度递增30%,直至按人均实际工资标准足额征收为止.另一方面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年统计局公布的全市企业上年人均工资足额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决不漏收。

2、足额匹配康复经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本级财政每年应拨付残疾人康复资金222000.00元,根据我市财政困难实际,建议基数定为4万元为妥,以后每年按照上年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额增加。

3、帮助解决欠帐问题。在康复中心建设的欠款方面,对于尚欠170余万元,建议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建立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加强全市残联队伍建设

1、健全基层组织。乡镇残联要做到“有牌子,有专人,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全面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真正建立一个以政府为领导,残联为纽带,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邻里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建议市委、政府大力支持,尽快把未成立残联的乡、街道办事处残联建立起来,把村、社区残协建立起来。

2、落实编制人员。建议市委、政府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单位增加适量的事业编制,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康复和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3、健全康复机构。在残疾人就医方面,建议人民医院设立专门的康复科或可挂牌示意,便捷残疾人的就医渠道,真正的为残疾人带来方便。

(三)加强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实施。

1、全力扶贫解困,加快脱贫步伐.一是加强领导,把残疾人脱贫致富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与协调;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三是积极争取扶贫贷款,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及其推广工作,使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由“输血型”变为“造血型”,让残疾人自食其力;四是广泛开展“帮、包、带、扶”、“社会互助”、“献爱心”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脱贫致富。

2、加大康复工作,增强康复实效。一是加强残疾人预防,拓宽康复渠道,增大康复内容,开展社区康复,诸如聋儿训练、弱智儿培训;二是坚持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法,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其抓共管,以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实效性强,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各项康复任务而努力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新闻、文化等部门,发挥他们的宣传促进作用,开展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3、落实就业政策,增强就业实效。建议市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广安市关于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就业办法,切实抓好残疾人劳动资源和社会用工情况的调查及建档等基础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劳动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咨询和就业介绍等各项业务,积极稳妥的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监管的时候,要特别重视对原经营三轮车人员的管理,要本着转行、补偿的原则安置残疾三轮车夫,转行时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对残疾人办理执照、摊位选址等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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