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

发布时间:2017-01-12 13:17

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什么途径?注册商标的流程其实也不难的,小编把整理好的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

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2个成员国。

2、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3、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

中国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开辟的国际市场,来选择自己的商标进军国际市场的方式。由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时间快捷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如何在国外注册商标,国外注册商标流程

1、注册前的准备工作

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前,需要做以下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情况了解:为了申办商标注册,需要了解注册国的商标法规和习惯做法。其中包括: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及文件要求;商品分类的要求,其中包括: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及文件要求;商品分类的要求;有关国家商标注册禁止使用的内容;注册种类;意见书取得原则;是否需要提供国内的商标注册证明;代理注册人及收情况;等等。

(2)文件准备:各国对商标注册的申请,尽管要求不完全一致,但一般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和图样;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及商品名称;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另可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说明。

委托书。在国外申办商标注册事宜一般都是由注册国指定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因此,我国商标申请人必须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商标注册,必须提供委托书。对委托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委托书需要公证认证的,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本国注册证件。申请注册需要提供本国注册证件的,应当提供;如需提供原件而又有困难的,可由国商标局出具证明;如需公证的应办理公证手续。

国籍证明书。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提交证明申请人国籍的文件,国籍证明需要公证认证的,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商品单。对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的商品应列商品清单,并要符合注册国商品分类的要求。

商标图样。要送交25份黑白图样;图样有颜色要求的,要在申请书上注明,并按要求提供图样颜色。

商标印板。这是供注册国接受申请后印制商标公告用的,申请注册时就应备齐。

2、申请注册与核准注册

1989年9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体办法》。该《办法》对我国商标到马德里联盟其余27个成员国申请注册,从申请人资格、申请步骤、有效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首先在我国商标注册或者获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国设有真实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在我国有住所;拥有我国国籍。

(2)选择申请方式。申请方式有直接制和代理制两种。直接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此种方式,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代理制:申请人若不便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组织代理申请。

凡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通过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通过代理组织办理的,由代理组织向商标局递交各种申请。

台湾同胞或国侨民申请商标国标注册的,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商标局办理。

(3)填写申请书。申请人决定了申请方式后,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而且要一式3份。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委托代理应写明代理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在我国注册或初步审定商标的申请日期与编号,注册或初审日期和编号;商标黑白复制件1份;申请把颜色作为商标一部分予以保护的,应指出申请保护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并附送该商标彩色复制件1份;商标使用的商品,并用准确的语言表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指定保护的国家(可以是马德里联盟的一个或多个国家,但不能包括中国);注册费金额、付款方式、日期和付款人等。

(4)申请附件。应附的申请附件包括:我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或初步审定证明1份;通过代理组织代理的,应附代理人委托书1份;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无住所的中国侨民,需提供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1份;付款证明1份。

(5)申请的几项具体要求:一是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家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人名义一致;二是申请书填报的商品不得超过国家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商品范围;三是申请必须使用法语;四是申请表格一律用打字机填写。

(6)按规定缴纳注册费和手续费。我国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缴纳基本注册费,若需要时还要缴纳附加注册费、补充注册费或其他规定的规费。向国际局缴纳注册费应以瑞士法郎或收费标准等值的美元或港币付款,外加手续费。通过中国银行转帐、汇款等方式交商标局,也可直接交商标局转交国际局。

手续费是在上列费用之外,由国家商标局收取的费用,申请人应在缴纳注册费和规费的同时,向商标局缴纳。

(7)注册。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申请以后,认为手齐备、商品类别及商品名称填写正确,即予注册;手续不齐备者,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应自接到国际通知的20天内,通知申请人齐备手续。申请人应在限期内补齐手续,逾期不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注册,即由国际局公告,并发给注册证。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的注册证之日起20天内,以挂号信寄交申请人或代理组织。

何为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条件是:

(一)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二)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三)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

如何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一)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四)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五)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六)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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