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管理奖惩办法相关消息

发布时间:2017-04-08 14:40

为了提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5S的执行力,提高参与积极性;以保证华中运作的高效率、高质量。特此收集了关于《5S作业奖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华中现场5S奖惩作业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提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5S的执行力,提高参与积极性;以保证华中运作的高效率、高质量。特此更新《5S作业奖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 本规范适用于华中物流中心现场运作各个部门的所有员工。

三.5S作业奖惩管理制度

从2016年3月1号起,5S奖金发放管理规范更新如下:

设定目标值:以华中每月5S业绩指标目标得分为基准值。每月根据各部门5S业绩得分是否达到华中5S业绩当月目标得分进行评比发放奖金;

3.1、华中现场5S作业奖惩管理制度

1、奖惩规则:依据当月各部门5S业绩指标得分进行奖惩

奖励规则:部门5S得分=当月部门5S得分*60%+进步状态*40%;根据得分结果奖励排名前三部门;

第一名:部门负责人、5S小组长、员工全部奖励:100元(RMB)(当月有违章记录人员除外);

第二名:部门负责人、5S小组长、员工全部奖励:80元(RMB)(当月有违章记录人员除外);

第三名:部门负责人、5S小组长、员工全部奖励:50元(RMB)(当月有违章记录人员除外);

处罚规则: 5S业绩得分退步不达标或者5S业绩得分排名最后三名的部门,处罚如下:

部门负责人、领班:扣除绩效奖金100元(RMB) /月;

部门5S小组长:扣除绩效奖金100元(RMB) /月;

其余部门员工:扣除绩效奖金50元(RMB) /月(无违章记录人员除外);

2、若有部门5S业绩得分连续3个月没有达到华中目标值或排名最后三名,则:

Ø 扣除该部门负责人、领班、5S小组长第3个月绩效奖金300元(RMB);

Ø 取消该部门第3个月的月度员工评优资格;

3、若是有部门在1年内累计有6个月5S业绩得分没有达到目标值或排名最后三名,则:

Ø 取消部门负责人、领班、5S小组长、所有员工的年度评优资格;

Ø 取消部门负责人、领班、5S小组长、所有管理人员的年度升职加薪资格;

4、若是所有部门5S业绩指标得分都超华中5S业绩当月目标得分,则各部门所有员工奖励:100元(RMB)/月(有违章人员除外)。

5、华中5S业绩得分退步不达标,所有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管理人员扣除绩效奖金100元(RMB);

3.2、华中5S审核组奖惩作业管理规定

1、审核组奖惩规定:(审核员任期不得小于3个月)

奖励规则:华中5S业绩得分进步且达标,绩效奖励100元(RMB)/月;奖励条件如下:

Ø 审核员、巡查员当月每周准时、按质完成审核、巡查作业;

Ø 没有缺席当月审核、巡查作业;

Ø 审核结果没有出现申诉,审核作业按标准文件格式制作提交;巡查作业按标准文件格式提交,巡查作业高质量(违章位置、区域、工具等内容明确)。

处罚规则:

Ø 没有完成每周巡查作业以及没有按时提交巡查作业的小组,取消当月的奖励资格(各个巡查小组每周(周一至周天)需按时完成4次巡查作业,同 时在下午17:00点前提交作业);

Ø 审核小组没有在每周5下午16点前提交审核作业的,取消当月奖励资格;

Ø 缺席审核、巡查作业的人员,取消当月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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