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6-12-26 12:35

公务员法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基本法,对促进我国廉政建设有重要作用,那么你对公务员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法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务员法基础知识

公务员法基础知识一:

1、公务员法是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答:2006年1月1日。

2、对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什么原则?

答: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3、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是怎么规定的?

答: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6、什么样的人员不能考录公务员?

答:(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7、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多长?

答: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8、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是什么?

答: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9、定期考核有哪几个等次?

答: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0、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哪几种?

答: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11、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每种处分的期限是多长?

答: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12、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法基础知识二:

1、公务员法对任职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答: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什么原则?

答: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3、对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4、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不得辞职?

答:(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5、领导成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引咎辞职?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6、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予以辞退?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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