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7-06-22 21:05

东莞的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员工:什么样的员工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HR: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省外户籍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省内户籍的按月领取):

1、失业前在马士基社保缴费满一年或者在马士基缴费的年限与东莞上家单位缴费合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员工: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

HR:1、每月25日前向社保机构申领;

2、参保人提交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人会发放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如需领取公积金的人员请先领公积金再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复印件(无社保卡的提供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凭社保卡于次月15日后到东莞任一一家建设银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员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HR:本地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在什么地方办理?

HR:社保局23号窗口

备注:接下来员工较为关心的问题如失业保险详细介绍将会通过公司微信公共平台及海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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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哪些员工可以领取失业金

个人行为:

按照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单位行为: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相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3-24月)

累计缴纳时间 领取失业金月数

1年以上,不满2年 3个月

2年以上,不满3年 6个月

3年以上,不满4年 9个月

4年以上,不满5年 12个月

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增12个月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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