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治安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18 20:52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那么公安局的通告又是怎样的格式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安治安通告,仅供参考!

公安治安通告范文一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

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第十二次峰会期间 对部分地区及道路采取临时

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峰会”)定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有18个外国政要和国际组织代表团出席峰会和相关活动;峰会前后,部分外国元首将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为确保峰会和相关活动交通安全畅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对部分地区及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6月5日、6日,7日、8日与会外宾集中抵、离京期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东二环路、长安街将根据实际需要,多次分时段实施单向临时交通管制。往返首都机场的社会车辆可由机场北线、京承高速公路、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京顺路或机场辅路绕行。 二、6月6日至8日峰会会议和相关活动期间,长安街、三里河路以及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等道路,将根据会议日程,多次分时、分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社会车辆可由前三门大街、平安大街等周边道路绕行。

上述地区及道路在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前2小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周知社会,恢复正常交通时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决定。

请前往首都机场乘坐航班的旅客和参加2012年全国普(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文 摘:公安局通告格式)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注意收听、收看交管部门发布的交通管制信息和绕行路线,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避开交通管制路段,以免影响出行和考试。

请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尽量选择公共交通,主动减少驾车出行,自觉遵照执行,以实际行动支持峰会和高考。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xx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安治安通告范文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 一年 第11号

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机动车

车牌尾号轮换办法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轮换办法如下:

一、自2011年4月10日至2011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的车牌尾号按上述轮换办法执行。

特此通告。

二○xx年四月二日

公安治安通告范文三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二○○七年 第11号北京市公安局关于申报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对《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发布实行。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此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www.bjxfj.gov.cn)的重点单位申报栏目,从最新通告中下载或到属地公安消防机构领取《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登记表》,并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填好的表格送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确认。凡符合《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07年修订版)》的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1.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各区县(地区)公安消防机构联系电话

二○xx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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