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传导机制媒介
财政政策工具变量的改变主要是通过引起上述媒介体中间变量的改变来达到预期目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政策传导机制媒介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政策传导机制媒介
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就与传导机制的作用联系在一起。不注重对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就无法回答财政政策在贯彻执行中的种种效应偏差,并无法解释财政政策体系的整个作用机理。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政策工具变量调整是如何通过收入分配来传导的,它们之间如何协调。收入分配的范围很广,我们只选择对整个GDP分配影响最大的个人收入和企业利润收入分配进行分析。
政策工具变量的调整,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改变货币收入者实得货币收入或使货币收入者的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化。对于前者,主要是通过对居民个人征税,使其税后收入减少或通过某种形式的补贴使居民个人的实得收入增加;对于后者,主要是通过货币的升值或贬值来进行调节。居民个人收入的变化影响其储蓄与消费的行为,并影响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的程度上还可能导致劳动者在工作与闲暇中重新作出选择。例如,开征消费税直接影响消费支出,开征利息税则可能影响储蓄行为。再如开征个人所得税,当累进税率达到一定高度时,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在工作与闲暇中重新选择,产生减少工作(或有效工作)时间增加闲暇时间的替代问题。这样,就会对总产出产生一定影响。
政策工具变量调整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上。体制调整后,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自主权扩大,利润成为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税后利润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税后利润的变化,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尤其是企业的投资行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不稳定,缺乏必要的规范性措施,往往是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的重要诱因,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倾向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诸如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
总之,在总供求波动的背后,主要是收入因素变动影响,而收入的变动是分配的结果,或者说是利益格局调整的结果。财政政策工具正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整来实现政策目标值。
其次,再分析政策工具变量调整是如何影响货币供应的。撇开财政政策对货币流通速度与货币存量结构变化的影响不谈,集中分折我国财政赤字与货币供应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我国的财政赤字具有货币扩张效应。理由是:(1)我国过去的赤字口径是把公债已经计入收入后总收入与总支出的差额,这种类型的赤字又叫“硬赤字”。硬赤字的弥补,只能通过向银行透支或借款解决。(2)如果中央银行能压缩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在提供财政借款时,不打破年度信贷总规模,那么财政性货币发行不会发生,而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因为,其一,赤字数额是在年终结算时,才能最终知道,而库款的支拨是在预算执行中就已拨出,当赤字发生时,增加的货币已进入流通领域。其二,新的预算年度能否通过压缩信贷规模促使货币回笼,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做到。要想在原有的信贷规模基础上压缩各专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困难重重,强制压缩可能引起一系列调整,企业方面也会抵制。
最后,价格为什么也是财政政策传导的重要媒介体。在我国,许多财政政策工具的作用是通过价格作用体现出来的,或者是与价格相互作用共同发挥调节作用的。长期以来,我国产业部门间的利润率,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调整产业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调整利益结构。部门与行业间的利润率的差别,除了受成本变动等因素影响外,主要与价格政策有关。例如,基础工业产品与加工工业产品的盈利差别,主要与基础工业产品的定价偏低、加工工业产品的定价偏高有关。价格不合理往往是制约基础工业发展的最关键的因素。调整价格,逐步放开价格,是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然而在向市场经济转变中,政府对价格的适度控制仍然必要。当然这种控制不单是采用行政手段,如管制物价,而且还应采取经济的手段,适度地调控物价。在这方面如税收、补贴等财政政策工具就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财政政策效应
1、财政政策效应的含义
财政政策效应即财政政策作用的结果,政策是否有效主要看政策执行的结果如何。一般来说,政策实施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即为有效;反之,则无效。但要作出政策是高效还是低效的判断,则不仅要看政策执行的结果,还要分析为达到目标而付出的代价。为此,我们有必要首先讨论政策效应的评价问题。
2、怎样评价财政政策效尖的优劣
对某项财政政策效应的优与劣作出客观评价,是政策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可以为决策者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然而,对某项财政政策的效应做准确的评价又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因为,财政政策作用的结果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尽管政策的制定者总是在寻求最佳的政策效果,努力减轻或消除消极效果的影响,但是客观经济运行过程的复杂性,使政府的预期与实际很难完全相符。
政府为推行某项政策所付出的研究费用、执行费用和补偿费用构成了该项政策的“成本”,而某项政策实施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则可视为该项政策的“效益”。这样,对政策有效性评价可以通过政策成本与政策效益的对比分析来进行。即当政策效益大于政策成本时,政策的有效性程度高,反之则低。
政策效益实际上也是政策目标值的实现。一般来说,政策目标值是根据客观经济运行需要规定的,实现政策目标值,财政政策就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政策研究费用与执行费用可以用货币单位直接计算,困难在于:对某项政策实施所产生的消极影响难以完全用货币计量,实施某项政策而需给受损者的必要补偿费用或由此带来的社会效益损失难以准确度量。比如,政府为平衡预算,实施一项增加税收政策。当个人所得税增加时,减少了个人收入,可能使一部分人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当企业所得税增加时,减少了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可能降低部分企业的投资热情。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这种损失究竟有多大是难以准确估算的。因此,政策效应评价的关键是在政策效益既定的前提下,确定政策成本最低者为优。上述分析可以归结为一个简单的逻辑表达式:
政策的有效性=[政策的积极作用(实现政策目标产生的效果)]/[政策研究费用+政策执行费用+补偿费用(或效率损失)]
这一逻辑表达式说明了分析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从“成本与效益”的对比中作出判断。当然,政策的“成本与效益”分析较之一般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成本的比较分析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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