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税务处理问题
长期以来,理论界及实践者普遍认为,租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经营租赁税务处理,希望能帮到你。
经营租赁税务处理问题
(一)会计规定
在经营租赁下,租赁资产的风险通常没有转移给承租人,履约成本一般由出租人负担,因此,承租人不必将租赁资产资本化,只需将支付或应付的租金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这条规定是指,一般情况下,采用直线法将承租人支付的经营租赁租金确认为费用较为合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应采用比直线法更系统合理的方法,比如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来确认租金费用。例如,某企业租入一台起重机,根据起重机的工作小时来确认当期应分摊的租金费用就比按直线法确认更为合理。
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进行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二)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
纳税人收取的租金还应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内的企业,还需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其应纳的各项税费均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营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上的企图。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不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经营租赁的业务形式
经营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通过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同时,出租人还可为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服务。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这种租赁方式适用于租赁期较短、技术更新较快的项目,且在租约期内可中止合同,退还设备,不过租金相对要高些。由于这种方式出租人必须连续多次出租设备才能收回设备的投资并获取利润,故称经营租赁为"非额清偿"的租赁。
经营租赁的业务特征
经营租赁是-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其业务特征表现为:(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定;(2)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很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3)租赁目的主要是短期使用设备;(4)出租人既提供租赁物件,又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5)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承担有关的一切利益与风险;(6)租赁期限短,中途可解除合同;(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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