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相关业务简化 哪些资料不用提供?

发布时间:2017-04-17 14:48

西宁公积金相关业务简化 哪些资料不用提供?

一、公积金提取业务简化了哪些流程?

1、职工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完税发票;

2、职工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还款明细;

3、职工符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相关要件的复印件;

4、父母子女互提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再提供房屋查询登记表。

二、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简化了哪些?

1、职工在申请贷款时,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职工可直接通过电话、网站等渠道进行贷款咨询,并将贷款资料提交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即时受理并打印资料受理单后申请人签字即可。

2、职工无需提供户口薄。

3、单身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出具婚姻状况承诺即可。

4、异地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异地贷款承诺书》和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即可。

以上是对西宁公积金业务简化的内容陈述,相信流程的简化方便了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用为了各种复杂的证明材料跑断腿了,但是公积金贷款在资料审核上还是很严格的,各位市民一定要打电话确认好了再进行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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