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7-04-06 11:27

现如今在二手房屋的交易过程中,许多的购房者都对房屋的价格十分关心,然而却忽略在交易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那么,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深圳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深圳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主要包括如下的内容: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房屋的交付和验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1、不要相信开发商所说的“所有的自住商品房都是这么签署的”,大家心里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购房合同范本来签署合同。

2、对于购房中的附加条件要十分小心。

3、遇到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在签署合同,必要的时候找到政府,请政府参与维权。

深圳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深圳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以下7种情况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深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深圳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深圳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深圳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深圳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深圳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深圳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深圳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深圳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签订的合同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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