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4-01 01:45

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比较复杂,还会涉及到是否有双方父母参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那么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呢?

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在桂林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海淀农村自建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在桂林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号,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了女夫妻双方的赠与,海淀农村自建房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3、在桂林对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海淀农村自建房,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

4、但如果在桂林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巳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海淀农村自建房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在桂林此种情况下,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必须有:

(1)关于桂林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文章便是小编整理的对于桂林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的详细回答,相信各位业主朋友们看完之后心里一定有答案了吧。关于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的分割和归属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是有着不同的判定的,建议朋友们多多关注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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