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输保证书
安全两字很重要,不能忘记也不能丢。万一你把它忘了,灾难就降临在你身上。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安全运输保证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安全运输保证书篇一
一、甲方按照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严格要求,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通过艰苦的努力和工作申报取得了道路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的运输资质。乙方为了促进和发展自身的经营活动,购置并挂靠车辆,以分享甲方的运输资质和资源并获得相应利益。因此,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严肃维护甲方的资质、名誉和形象。
二、甲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交通厅、交通局及运管处等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要求分别制定并实施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含剧毒品、甲醇、酒精三大类)、《六大操作规程》(共11条),《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押运员岗位责任状》、《驾驶员岗位责任状》、《安全学习制度》、《车辆保养、维修和检验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品劳动保护和洗刷制度》,各级安全部门职责,各级从业人员职责,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统计等方面制度,制作了每车一卡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卡》(针对专车专用品名)。甲乙双方必须督促自己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领会相关的制度,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必须清楚自己的责、权、利。编辑推荐: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三、为了更好地维护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双方共同遵守,乙方须向甲方交纳:(1)每车3000元风险押金。(2)专职驾驶员每人1000元学习押金。(3)兼职驾驶员每人1000元学习押金。(4)押运员每人200元学习押金。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由于乙方车辆长期不在甲方停车场停靠,不方便由甲方调度,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无法监督乙方法人、负责人、调度等从业人员的指挥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因此,甲方委托乙方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协议和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和从业人员。驾驶员和押运员由甲方委托乙方聘请有资证证书人员上岗,乙方付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工资。并特别遵守如下规定和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所有挂靠车辆须足额投保以下险种。并将保费转给甲方,由甲方代办。
a、第三者责任险50万。
b、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3座。
c、自燃险(罐车),按规定。
d、不计免赔险,按规定。
e、货物险和公众险按运管要求。
f、车损、盗抢、玻璃险等自选。
安全运输保证书篇二
县各道路运输货运企业(含危货企业):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经营,遵章守法,现将20XX年度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发给你们:
一、企业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本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企业应与驾驶员签订20XX年度安全责任状,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贯彻相应精神,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有针对性的召开会议,部署各项工作。
四、根据有关要求,企业应及时组织本单位的货运车辆到有资质(符合国颁标准)的维修厂家和检测机构按时参加:1、车辆二级维护;2、综合性能技术状况检测;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级必须是一级)。
运输安全保证书5篇保证书五、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负责本企业的货运车辆及时安装GPS车载系统,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入网后,方准该车辆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同时安排专门人员对GPS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在线监督企业每辆车的动态情况,对违反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的行为及时制止、教育。严禁拆卸或屏蔽GPS车载设备。
六、企业必须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
驾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货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确保驾驶员100%持证上岗。
七、应制订20XX年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助预案,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应进一步健全各类安全会议制度、完善各类安全制度(措施)、安全台帐,有相对固定的安全员。
八、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坚持日常维护和二级维护的实施,确保投入的货运车辆全部符合技术要求。每年的年审、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都要按时进行,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九、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各种相关证件,不得出租、转让,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运送危险货物的还应做好防止货物燃烧、爆炸、泄漏、辐射等措施。
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十一、企业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带病行驶;不准开疲劳车;不准违章超载、超限、超速运行;不准将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人或不符合准驾(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应当经常性的进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的培训。
十二、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得超越经营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十三、企业必须按照有关精神,对普通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到位。
十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十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必须随时做好“防风、防雨、防雾、防雷电、防雪、防冰、防冻、防滑”等工作,车辆方准运行。
本保证书的执行情况,由XXXXXXXXXXXXXXXX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各货运企业(含危货企业)负责人:
负责人:二0一二年月日
安全运输保证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617—XX)《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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