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1 19:42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农村自建房跟城市商品房比起来价值没有那么大,但是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呢?

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在新疆,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在新疆,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在新疆,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在新疆,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5、在新疆,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6、在新疆地区,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新疆的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关于新疆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了。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新疆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