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1 19:42

自留地,从字面上说是自己的地。这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保留下来的一种形式,在我国解放初期土地都归国家所有,但给农民自己保留了一小部分归自己所支配土地,所以叫自留地。国家所有的土地要上交公税,而自己所保留的土地不用交任何税。那么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流程是什么,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时需要什么材料?

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流程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交易流程主要程序是:

1、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南岸区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四至、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

2、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南岸区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时需要什么材料

1、南岸区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南岸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通过阅读上述文章,也即是小编从网上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流程是什么,南岸区自留地交易时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对农村自留地建房不了解的地方有所解疑。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记得去当地的国土局去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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