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1 18:40

无论是农村自建房还是城市的商品房,如果是遇到了离婚的问题上面,在房屋来进行分割的时候,都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对于自建房屋的产权的认定也不能够一概而论的,那么,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1、西藏农村自建房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农村自建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号,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了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农村自建房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3、对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自建房,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巳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农村自建房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此种情况下,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农村自建房,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

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1、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的材料必须有:关于东区农村自建房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对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西藏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在遇到离婚分割房屋的问题上面的时候,是一定要了解一下自建房屋具体的建筑用地的产权性质,才能够最后的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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