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回忆分段_16年前的回忆分段及段意

发布时间:2017-04-13 11:55

16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1911—1979年)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十六周年时所作的文章。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6年前的回忆分段,供大家阅读!

16年前的回忆分段

课文分为五个大段,分别为:1、回忆;2、被捕前;2、被捕时;3、被审时(在法庭上);4、被害后。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讲1927年4月28日是父亲的被难日.

第二段(从“那年春天一到“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讲被捕前父亲工作的情形.

第三段(从“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到“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写父亲被捕的情形.

第四段(从“十几天过去了”到“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讲在法庭上父亲与敌人作斗争.

第五段(从“28日黄昏”到结束.),写父亲被害之后的情形.

16年前的回忆解读

本文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和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的精神;被捕时写了敌人的残暴与父亲的临危不惧;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安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

本文是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选编这篇课文的主要意图,一是使学生借助课文,激发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二是引导学生领悟课文前后照应的写法。

本课的教学重点引导学生学习课文,了解李大钊同志被害的过程,感受李大钊的高贵品质。难点是对本课一些含义深刻的句子,需要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理解。有条件的要指导学生搜集资料,在相互交流中加深理解。

16年前的回忆原文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书中写作时)。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书中的1927年),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什么?爹!”我瞪着眼睛问父亲。

“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一声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们包围起来。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爹!”我忍不住喊出声来。母亲哭了,妹妹也跟着哭起来了。

“不许乱喊!”法官拿起惊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吗?”法官指着我问父亲。

“是的,我是最大的。”我怕父亲说出哥哥来,就这样抢着说了,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机智和勇敢。

“不要多嘴!”法官怒气冲冲的,又拿起他面前那块木板狠狠地拍了几下。

父亲立刻就会意了,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选自:义务教育人教实验版六年级下册语文第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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