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随笔_冯唐随笔摘抄
冯唐语言清新,技巧圆熟。大家应该很想读一读他写的随笔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冯唐随笔,一起来看看。
冯唐随笔篇1: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我羡慕那些生下来就清楚自己该干什么的人。这些人生下来或者具有单纯的特质。如果身手矫健、心止似水,可以去做荆轲。如果面目娇好、奶大无边,可以去做苏小小。或者带着质朴的目的,比如詹天佑生下来就是为了修一段铁路,比如孙中山生下来就是为了搞一场革命。我从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我把自己象五分钱钢蹦儿一样扔进江湖上,落下来,不是国徽的一面朝上,也不是麦穗的一面朝上。我这个钢蹦儿倒立着,两边不靠。
其实很早我就知道我只能干好两件事情。第一是文字,我知道如何把文字摆放停当。很小的时候,我就体会到文字的力量,什么样的文字是绝妙好词。随便翻到《三曹文集》:“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就随便想起喜欢过的那个姑娘。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她从不用香水,但是味道很好,我分不清是她身子的味道还是她裙子的味道,反正是她的味道。第二是逻辑,我知道如何把问题思考清楚。随便翻起《资治通鉴》,是战是和,是用姓王的胖子还是用姓李的瘸子,掩卷思量,洞若观火。继续看下去,按我的建议做的君王,都兵强马壮。没按我的建议做的,都垂泪对宫娥。
我从小就很拧。认定文字是用来言志的,不是用来糊口的,就象不能花间喝道、煮鹤焚琴、吃西施馅的人肉包子。逻辑清楚的用处也有限,只能做一个好学生。
我手背后,我脚并齐,我好好学习,我天天向上。我诚心,我正意,我修身,我齐家,我治国,我平天下。我绳锯木断,我水滴石穿,我三年不窥园,我不结交文学女流氓。我非礼不看,我非礼不听,我非礼不说,我怀了孟子。我忙,我累,我早起,我晚睡。
但是,我还是忘记不了文字之美。
上中学的时候,我四肢寒碜小脑不发达,不会请那个蓝布裙子跳恶俗下流的青春交谊舞。我在一页草稿纸上送她一首恶俗下流的叫做《印》的情诗,我自己写的:
我把月亮印在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片鞋印在地上
地就是我的
我亲吻你的额头
你就是我的
上大学的时候,写假金庸假古龙卖钱给女朋友买蓝布裙子穿。我学古龙学得最象,我也崇尚极简主义,少就是多,少就是好。我描写姑娘也爱用“胴体”。我的陆小凤不仅有四条眉毛,而且有三管阳具,更加男人。
上班的时候,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拿他们比较《资治通鉴》里的王胖子和李瘸子,想象他们的内心深处。假期不去夏威夷看草裙舞,不去西藏假装内心迷茫。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我摊开纸笔,我静观文字之美。
两面不靠的坏处挺多。比如时间不够,文字上无法达到本可以达到的高度。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质量,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力量。比如欲望不强烈,没有欲望挣到“没有数的钱”,没有欲望位极人臣。就象有史以来最能成事的曾国藩所说:“天下事,有所利有所贪者成其半,有所激有所逼者成其半。”我眼里无光,心里无火。我深杯酒满,饮食无虞。我是个不成事的东西。这和聪明不聪明,努力不努力没有关系。
两面不靠的好处也有。比如文字独立,在文字上,我不求名、不求财,按我的理解,做我的千古文章。我不教导书商早晚如何刷牙,书商也不用教导我如何调和众口、烘托卖点。比如心理平衡。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心中月明星稀,水波不兴。百年之后,没有人会记得他们,但是那时候的少年人会猜测苏小小的面目如何娇好,会按我的指点,爱上身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的姑娘。
倒立着两边不靠,总不是稳态。我依旧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年轻的时候,这种样子叫做有理想。到了我这种年纪,我妈说,这种样子就叫做怪物。
2002/6/14
冯唐随笔篇2: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
总体上说,和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南方报纸杂志相比,北京的报纸杂志太天安门、太长安街、太中国历史博物馆、太人民大会堂了。北京办报纸杂志的人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真弱智的和装弱智的。但是办出来的东西,却出奇的统一和一致:天总是蓝蓝的,姑娘总是壮壮的,黑夜不存在,极个别的几个坏人,留着小黑胡子,脑门上写着两个隶书黑色大字:“坏人”,祖国的形势象是吃了几百吨壮阳药,硬挺挺的想疲软一小会儿都不行。
所以一直喜欢《三联生活周刊》。版式爽静,文笔通顺,信息繁而不贫,涉猎杂而不乱,选题永远热点,发言每每擦边但是总能不踩地雷。铜板彩印,长度也适当,大方便的时候,翻完半本就可以找手纸了,睡觉之前,翻完一本就犯困了。尤其是当三联的《读书》杂志越来越象二流落魄文科学究的学术通讯的时候,尤其是刚发刊的时候,《三联生活周刊》好得简直不象北京出的杂志,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地位,丰富了我们打击上海人、广东人的精神武器。
逛书店看见一本黄色封面的小书《有想法没办法》。杨葵编的,作家社出的,布丁写的,收集了《三联生活周刊》现任副主编苗炜(笔名布丁)借工作之便,在“生活圆桌”板块上发表过的大多数小文章。《三联生活周刊》靠“生活圆桌”板块加些佐料,咸一点,甜一点,麻辣一点,人文一点,灵动一点。爱屋及乌,想也没想,买了回家。
有个周末,屋外风起雨落,不在网上挂着,不去我爸妈家不去我老婆爸妈家,关了手机,所有的饭局牌局离我远去。就着一桶大可乐,我细读布丁的文字,脉络渐渐显现,感觉和大方便的时候不一样,不是一点一滴的感触和感动,而是淋漓成雨,笼罩天空。想起过去,想起上房揭瓦碎人家玻璃的过去,想起夏天看同桌的女孩热得没穿胸衣的过去,想起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有些粗俗,有些淫荡,难得发现一个视角与趣味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我们都相信“在无聊中取乐,低俗一些,这比较接近生命的本质”。真是遗憾,没有很早认识这个叫布丁的写东西的人,否则中学就可以一起出板报,大学就可以一起出校刊了。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注意到,古龙爱用“胴体”一词:“早些年我看古龙的小说,古龙总爱用‘胴体’一词,还总喜欢描述女人的腿,有时我感觉他的女主角只长着两条腿,在当时的我看来,女人身上总有些部位比腿更值得描写。”我那时候,还特地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上面清楚写着:胴体即身体。我还是执着地认为,胴体比身体淫荡一千倍,胴体是个文学词汇,身体是个科学词汇。我那时候,充满好奇,总想知道事物之间的差别,比如我的身体和我同桌的身体之间的差别。我还特地的查了《新华字典》,里面没有男人体、没有女人体、没有男孩体、没有女孩体,只有一张人体图解,画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一正一反两张,穿了个齐头短裤,包得严严实实。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注意到罗伯特?德尼罗,也推崇《美国往事》。就象布丁引用的心理学家的说法:“在许多成年人心中,犯罪是一件具有美感的事,因为它意味着反抗权威、破坏秩序、挣脱束缚,这种以自由为代价的行为充满自由的美感。” 《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中的经典,不知道比《教父》要简洁明了多少。世界好象永远就是这样,几个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一个充满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
其他的相似还有很多,比如他也记得很久以前,去有录像机的同学家看录像仿佛流氓聚会。比如他也注意到最早在合资酒店工作的人,经常偷回些小瓶洋酒和小瓶洗头水,是大家艳慕的对象。比如他也明白,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但还是因此而有力量,古龙的文章,由于这种原始力量,百年后还是有人读出兴奋。等等,等等。
因为从来不分析自己作品的技巧,所以也不愿意分析一个视角与趣味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缺点还是很明显:太软,太薄,太小,生活之上的和生活之下的都没有多少。但是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作家太多了,有性情有灵气的写字的人太少了。
合上书,屋外风住雨霁。瞬间感觉自己老了,开始查看那些橡皮擦不掉的岁月痕迹了。过去最常骂的一句话是:你大爷的。连和初恋的姑娘分手,都一边狂骑自行车一边心里默念这四字真言。屈指算来,过不了几天,我就是某些小孩子货真价实的大爷了,再骂“你大爷的”,也占不了什么便宜了。
2002/8/18
冯唐随笔篇3:我知道的巴金
我最早知道巴金是因为小学语文课本。那时候的小学课本充满弱智信息,主要编撰目的是方便弱智老师出弱智问题,促进学生逐渐走向弱智。小学语文老师考试前暗示重点,最喜欢提的就是巴金。围绕巴金,可以出三四道填空题:巴金,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其代表作《爱情三部曲》和《激流三部曲》分别是(《家》、《春》、《秋》、《雾》、《雨》、《电》)。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身真功夫。从个人兴趣出发,我喜欢李白,不喜欢杜甫,喜欢古龙,不喜欢金庸,喜欢钱钟书沈从文,不喜欢茅盾巴金。但是做为写字的,我无法否认茅盾巴金身上的真功夫,他们不行气如空,不行神如虹,他们隔山打牛、寥寥长风。真功夫的感觉还来自数量,巴金三四个三部曲,有没有人看,都是一种高度。真功夫的感觉还来自于创作的持续,三十岁之前喷出三四本长篇之后,四十岁之后还能写出他最好的作品《寒夜》,还能悟到文字上的伟大不是来自题材的宏大和叙事的雄伟、反而是来自小人物琐碎事里透出的恒久微光。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席真话。巴金80岁写作《随想录》,不够痛快,不够凶狠,但是至少不是假话。当时,文人基本可以分为二类,说假话的和不说话的。巴金绕着弯弯的真话,在那时候,已经是雷、是电、是雨。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本杂志。百分之八十的文学男青年和文学女青年飘荡在北京,但是最好的文学杂志《收获》却在上海,一本杂志就是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史。我过去有过一个文学青年女友,最大的兴趣爱好是读小说和谈恋爱。她说,如果我能在《收获》发表一篇长篇小说,她就收心,戒掉恋爱,替我一辈子煎茶煮饭。
我最近几天知道,巴金去了,1904年到2005年,他生命最后的三十四年和我生命最初的三十四年重合。我想,最真实的,最现世的,也就是最恒久的。我想,我再使劲儿活,也活不过百岁,我还有六本长篇小说要写,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想,我就剩这么一点理想了,我要用文字打败时间。
冯唐随笔篇4:蚊子文字
没见到张驰之前,就反反复复听别人提起他。别人没下什么结论,可我感觉中好象总有这样一号人物,铺天盖地的,流窜在饭局间,打印在报纸上,弥漫在广告里。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很难不撞上这个有着西瓜肚和冬瓜脑袋的驰老前辈。就好象在很久很久以前的魏晋南北朝,如果你参禅悟道唱《广陵散》喝大酒摸酒馆老板娘屁股做名士,很难不碰上嵇康和阮籍之类的流氓混混。驰老前辈为了强化影响力,还创作并出版了一本叫《北京病人》的书,拉帮结伙,摆出打群架的姿态,追思千年前那个号称BAMBOO SEVEN的流氓团伙。现在,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想要不撞上这些病人,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好象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南北朝,如果你想摸一个还没有被BAMBOO SEVEN摸过的老板娘的屁股,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每月一两次,我厌倦了所做本行里的“市场份额”、“税前利润”、“上市融资”等等俗物,我小衣襟短打扮,到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找小饭馆喝大酒。第一次见驰老,好象是在长城饭店旁边的“小长城”,同席的还有好些当红写手,好象是“博库”请客,说是光景不如网络潮起时,去不了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就将就着“小长城”酒家“酱香肘子”吧。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驰老这个白胖子就坐在我对面,他旁边是个叫艾丹的黑胖子,一白一黑两个胖子喝起就来深不见底,配合起来进退有致,振振有辞。两瓶“二锅头”下肚,我很快发现,自己的酒量比脸皮差多了。再醒来,人已经吐在桌子上了,再醒来,听见我老妈在叫喊,再醒来,我已经在协和医院的抢救室了。我医学院的十几个同学都来了,团聚在我的床旁,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有人开医嘱,有人叫护士,热火朝天地准备给我静脉点滴速尿和葡萄糖并进行洗胃活动,仿佛我是一只躺在解剖台上的兔子。我隐约听见一个同学说:“冯唐还是有才气,醉成这样还在念唐诗:‘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鸿雁”是我同学里正经功课念得最好的,如果一定要洗胃,我一定要等“鸿雁”到。至于“江湖秋水多”,我一定是想起张驰和艾丹这两个胖子酒缸,感觉江湖险恶。
以后的酒局里,常常见到驰老,驰老总是主持工作,结帐的时候用身体堵住门口,维持秩序,强迫在场男士出份儿钱。这时候,我总在想,北京长期列进世界生活指数最高的五大城市,长居不易,这些长得不好的男性艺术家都靠什么养活自己呢?驰老在其中最为殷实稳定,我很少看电视,但是还是常常看见驰老出演的广告。驰老演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驰老演一个老爸,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驰老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象一个精虫。
驰老的文字大器晚成,几臻化境。打磨得不带一丝火气,但是力道不减分毫。七岁的小学生读上去基本不会遇上生字,七十的老学究读上去也需要仔细辨别,驰老是不是骂的是他。读驰老的文字,感觉象是蚊子。感觉对了,心神一交,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意象,在你不留神的时候打动你一下,好象蚊子叮你一口。当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之后想一想,挠几下,感觉不对,越挠越痒,肿起一个大红包。
驰老的大器晚成听说是自然形成的,按驰老自己的话就是:“至于说出名须尽早,我不太苟同。因为不管什么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都有一个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过程。就拿我来说,别看前一段时间一下子出了三本书,可我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跟采访我的记者形容,这就好比堵了很长时间的茅坑,突然一下通了。”听说王朔看过驰老的文字,奇怪写这样文字的人怎么能不蹿红。驰老听说了这种说法激动不已,更认定自己是大器晚成。我同意王朔的说法。但是我昨天逛国贸商城,看见十好几个长得比舒淇还舒淇的长腿美人,但是只有舒淇一个人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所以还是希望,驰老这本《另类令我累》让更多的人见识他蚊子一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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