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3 16:32

福建省的即将要迎来学生毕业季,同学们想好了毕业后做什么了吗?知道现在有什么关于创业的政策吗?今天小编整理了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经营场所条件放宽

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除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外,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依照规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业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法申请减免税。

可获10万元资金扶持

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经评审每项可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各市级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每户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其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3年免费享用办公场地

我省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办公经营所需场地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内由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在创业地没有家庭住房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将建创业导师制度

我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组织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启动金,推荐YBC无息贷款和导师辅导对接,或推荐商业银行、风投机构介入,逐步形成大学生创业扶助体系。

我省将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支持。

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所称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指省内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福建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推出多项扶持措施。比如说:

1、小微企业招收大学生 贷款获优待

《通知》提到,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同时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贴息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税收、贷款双“优惠”

2014年至2017年,全省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发票工本费和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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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朋友在福建创业或可享受50万元补贴

近日,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发起的“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战略合作伙伴授牌仪式暨2015年台湾青年“创业之星”颁奖仪式在福州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举行。经专家评审,5个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成为“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的首批扶持对象,5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被授予台湾青年“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发起,为符合条件的台湾创业青年提供3年“一对一”导师辅导、5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以及经营场所、融资渠道、项目对接等商业资源的帮扶服务。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大陆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福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20名特邀台湾人士参加了会议,聚焦台湾青年到福建创业。不少特邀台湾人士认为,作为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份和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台湾青年在福建创业就业正迎来最好时机。

提供资金社保支持

“如何在相对成熟的市场氛围中有限度地小额让利给创业的台湾青年朋友,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一些美意,将有利于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在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协特邀委员、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蔡圣谈了自己的看法。

福建省政协特邀委员、台商杨荣辉也提出,针对有创业想法的台湾青年,大陆可以提供没有抵押的贷款额度,在资金方面提供一些优惠政策。

去年6月4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至40周岁)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在福建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创业。对经评审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各地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至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据福建省台办主任吴国盛透露,福建省是大陆第一个出台政策鼓励台湾年轻人“登陆”创业的省份,仅2015年就拨款5千万元人民币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

根据《意见》,两岸贷款利率高低悬殊的问题能够得到一些缓解。各地可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对为台湾青年创办生产性企业和服务类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分别按年度保额16‰和10‰给予风险补偿。

福建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创业扶持。为了鼓励优秀台湾人才创业,被当地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中核心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各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的补贴。

吴国盛指出,福建省在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很给力,允许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两倍。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的,也可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

青创基地“量身定制”

除了给予创业融资支持,福建还着重从扶持创业基地建设方面为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便利。

《意见》明确,对累计引进20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60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累计引进100家台湾青年创业企业的、吸引台湾青年200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2015年6月14日,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起设立的“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仅成立当天,就有186家两岸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其中有130家台湾社团机构签约入驻,涵盖旅游、文创、农业、物联网等诸多领域。

“‘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不仅为台湾青年建立了创业基地,更重要的是我们有台湾青年创业服务中心,这是一个全方位对接台湾创业青年需求的团队。”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何明华介绍说,该联盟创业项目数据库、创业导师库、创业人才库、创业资料库已完成建设,并着力筹办海峡两岸(平潭)创新创业大赛、筹设两岸创业基金,成为大陆为台湾青年“量身定制”的一片创业乐土。

随后,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也在厦门正式揭牌成立,从办公场所、创客空间的装修改造到开办补助、住房补贴、租金补贴、贷款担保补贴等方面均予以支持。在基地内,台湾青年创业者无需外资备案,即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进驻。

据悉,目前经国台办承认的青创基地共有28个,其中福建就有4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何明华表示,大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不仅催生本土青年的创业热情,也促进台湾青年来闽创业。青创基地是软环境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其他的配套措施都是在介入这个平台之后陆续开展起来的,将为两岸青年在闽创业提供更高效率的服务。

此次台湾青年“创业之星”的获奖者林升翰已入驻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他表示,中心为两岸青年创业者提供了场地、行政注册等便利服务,很多精英企业家和创业者在此聚集,“为我们台湾青年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合作平台进行资源整合”。

消除壁垒释放红利

“鼓励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不应止于政策发布,更重要的是发布后的政策说明。”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副区长潘敏芳认为,随着福建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来到福建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但与此同时,政策入岛宣传难、政策语言理解难、政策红利执行难等现实问题,影响了台湾青年来闽创业的热情。

潘敏芳提出,为充分发挥台湾青年在闽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效应,要加强优惠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说明会等形式向台湾创业青年、相关媒体解释说明政策的优惠力度和执行进展。要多渠道防范创业风险,相关部门对台湾青年创业应给予足够的风险警示和创业辅导,帮助台湾青年尽快了解本地市场。

台湾创业青年之所以到福建,是因为各项优惠政策。但当他们真正过来之后,如何才能真正享受到各项政策的优惠,如贷款、住房、税收等,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潘敏芳说,如果他们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跑,一来对各项流程不熟,二来费时费力。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陈涛介绍说,以前闽台青年的交流合作主要集中在演出、联谊、展览等艺术交流方面。近两年,闽台青年在就业创业方面的交流逐渐成为主流。团省委因此成立了青年闽商服务中心,专门对接此方面的工作。

为指导、帮助台湾青年创业,福建共青团省委青年辅导中心将上百名来自各行各业各领域的成功企业家,权威专家“请进门”,作为台湾青年的就业“顾问”,可直接在网上为青年朋友进行辅导咨询。福建团省委、福建省台办以及相关创业园区的负责人,也曾入岛为台湾青年进行创业就业培训。

下一步,针对台湾青年亟须的创业辅导服务,共青团福建省委将继续收集汇总创业就业相关政策,通过平台发布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信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设立基地的县(市、区)也将选定一个机构负责台湾青年创业辅导服务工作,为台湾青年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对接、贷款融资、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创业前期所需的各种服务和后期企业发展所需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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