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论文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7-02-13 13:48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校管理也应与时俱进,因此,为引导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行准确、合理的评价,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高校教育论文范文一: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研究

[摘要]自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针提出,迄今为止“法治”的理念已经由党的意志上升到了国家意志,并在各个领域加以贯彻实施。尤其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十八大以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了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成为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当代高校辅导员应当不仅做到“讲法律、讲政治、讲程序、讲法理”,而且要引导学生知法守法,将法治思维以落实为行为模式贯穿于日常学生工作之中。本文将从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入手,在“良法之治”“依法行政”“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浅谈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建议。

[关键词]法治;依法行政;风险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高校大学生、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明显,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而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部分高校的法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对于学生的违纪处分“无章可循”或“有章但不合法、不合理”;另一方面,对于学生的管理监督以及问题的解决做不到“依章办事”或“程序不当”。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高校应当充分贯彻落实法治的新16字方针,依据教育部31号令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高校听证监督制度为依托,法律风险防御机制为保障的高校法治体系,以实现“良法善治”“依法行政”“事前防范”的高校法治新局面。

一、“生告校”引发的思考

2008年6月,许昌某高校大学生A找到他的同学B,要求其顶替自己参加全国四级考试。考试中B同学的替考行为被发现,为了严肃学校考纪,学校决定给予B同学开出学籍的处分。得知学校的处分决定后,B同学对自己违反考级的行为追悔莫及,但认为学校因一次替考就将他开除学籍处分明显过重。在多次向学校请求撤销处分、恢复学籍无望的情况下,B同学选择了向法院起诉。对此许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一所普通高校,有权对本校违法、违规、危机的学生做出处分,但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条款,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公正、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学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B同学请求予以撤销的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这是一个真实的“生告校“的案件,并且以校方败诉而告终。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禁思考高校应当如何正当地行使权力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如何规避“被诉”的法律风险?那就需要高校科学地制定大学章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行政,构建风险防范机制。

二、良法善治——形成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大学治理体系

(一)大学章程的概念与意义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①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应当公开章程,接受举办者、教育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以及教师、学生、社会公众依据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1号令,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各高校应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大学章程。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章程是不同于学校内部的,诸如学生手册的校内守则,而是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规章来制定的,不与上位法相抵触,明确大学与师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办学管理章程。大学章程的制定对于高校教育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对管理者的权力来源提供了依据,又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制度上和程序上的约束,这有助于规范化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顺应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从过去的行政关系为主向现在的大量民事法律关系为主转变的趋势。

(二)大学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

首先,大学章程的制定要坚持“以生为本”。学生是高校管理的主体,但更多的是作为高校的平等主体发生关系。这就需要把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相统一。民主管理一是侧重于立章民主——在制定大学章程时需要学生代表的广泛参与,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充分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二是侧重于民主容忍——有章可循要严格依章办事,但是制度的设立都不会事无巨细,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宜应当遵从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对民主的结果有一定的容忍性。同时,章程应当健全教师、学生权益的救济机制,突出师生正当权益保护,明确利益相关人权利义务。其次,大学章程的制定要坚持“有法可依”。根据国家教育部31号令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②这就要求高校的章程制定要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即实现立章的科学性与现代性。章程要体现国家意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本校的办学特色并结合以往办学经验,以确保章程行之有效;二是坚持宪法为本,上位法优先,特殊法优先的原则制订章程,为章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再次,大学章程的制定要坚持“立章有序”。章程的制定需要依照合法的程序,以民主、公开为原则设立专门组织开展章程起草工作,起草组织应包括利益相关人,比如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组织等并充分听取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使章程凝聚各方共识、促进和谐,保证章程的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实施性。最后,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制定内容应当接受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大众的监督,并依法修订。

三、依法行政——形成健全的大学听证制度助推依法治校

(一)高校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高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即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③从理论上来讲高校不是单纯的行政主体,它不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关,并且服从于相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但是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高校又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受行政法调整。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以及二十八条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权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专业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同时,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按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力等。因此可以看出在学历认证、学位授予以及奖罚管理等方面高校依法享有行政权力,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可以被视为行政主体,其权力义务关系受行政法调整。

(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首先,高校在行使行政权力对其师生进行管理要坚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合法性要求行政权的来源以及行使需要有法可依,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应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保证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相统一,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公开原则、比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第二,高校行政管理应顺应现代行政管理的趋势,从“重管理监督”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变,即坚持行政平衡原则。第三,高校行政行为要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程序法律制度,确保行政结果的合法、合理性。例如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复议制度以及听证会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根据某高校的相关数据表明,学生处罚的听证会制度使80%的学生得到了权利的救济免于处分,大大减少了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了学生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风险防范——建立法律风险处理机制维护高校合法权益

高校在日常管理和教学中需要面对的法律风险主要有民事法律责任风险、行政法律责任风险和刑事法律责任风险,而这其中易产生法律风险的情况主要有“学生意外事件”“学生权益纠纷”“网络舆情控制”“校园设施安全”以及“奖励与处分处理”等。因此建立法律风险处理机制是维护高校合法权益的必然举措。

(一)学生伤害等意外事件的风险防范

在高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并不少见,对于这一类事件的风险防范主要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加强。一是事前教育必不可少。高校可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学生生活、教学管理制度,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来减少风险的发生;二是事中救济。当高校中发生了学生伤害等意外事件应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学生进行必要的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救治义务、告知义务,控制现场;三是事后救济。高校应当咨询相关领域专家,依法明确责任的分担、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经费来源,并做好安抚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学生权益纠纷等事件的风险防范

这一类事件主要涉及到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与教育有关的财产权以及处罚不当所造成的其他侵权问题。这就要求高校首先不断完善大学章程以及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自身的权力义务,做到不越权,不滥用职权。第二,加强对高校教师以及行政人员的法制教育,构建一支知法、懂法的教师队伍,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切实保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三,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教学活动,坚持民主与法治相结合,合法与合理相统一。提高公众参与水平,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五、总结

高校管理法治从本质上来讲就是理解与人治相对的法治是什么的问题,以及何为良法的问题。依法治校的含义就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学生、教师与作为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双属性的大学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十八大之前,我国所强调的法治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而这一方针在十八大之后则有了新的提法,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这在立法质量、法律实施效果、法律公信力和权威和全民法制意识方面对“法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高校法治首先要清楚治理依据,即权利的来源,科学地制定大学章程,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其次,高校法治应注重依法行政,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第三,大学治理应强调学生为本的理念,把依法治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切实做到行使权力既合章又合理。第四,高校应以法律为武器,正当防范法律风险,对风险易发领域有一定把握,维护自身以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注释:

①《高等教育法》第三条:高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

②《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四条。

③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5-37。

高校教育论文范文二:高校教育管理的人性逻辑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现状

(一)教育活动越发俗气

高等教育活动,应该延续和继承小学、中学真善美的教学思想,以高雅、圣洁为出发点,并对义务教育的教育理念进行提升,培养基本功扎实、专业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这是一个塑造文明、道德、理性的人的过程,因而是神圣高尚的。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的教育活动越发俗气,这很大程度上受到跟风的影响,使得高等教育走上与真善美所不同的“教书育人”的道路。首先,时髦风的影响。目前,影响最广泛的就是学校升格及建立新学院的不良风气。其实,学校的正常升格和新学院的建立是学校不断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若形成一种攀比之势,让各大高校在“时髦风”的影响下改校名、建学院,并将这种无休无止的攀比列为学校的发展目标,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必然会引起诸多不良的结果,比如盲目扩招、管理失衡、教学水平降低等等。这种追求功利和虚名的行为坑害了不少学校,学校不重视自身条件的提升,而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功利和虚名上,使高校的教育思想逐渐庸俗与浅薄。其次,拉关系、打交道的社会习气在高校内部肆意成风。这里不仅包括高校领导,也包括了高校的教师和学生。比如,领导们为了促使自己某种个人目的达到,会借助学生家长的地位与权力,达成一种不正当的“共识”,把拉关系放在满足个人利益的第一位,忽视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这种现象使教育本质中内含的神圣与纯洁逐渐消失,从而形成散发庸俗之气的混沌的教育环境。

(二)教育过程倾向于简单化

高校的教育工作本来是集科学、哲学、人文、心理意义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但是目前的高校教育工作却倾向于简单化,也就是将其简化成技术性工作来对待,使许多专业的理论教学单一、片面,无法达到教书、育人的教育目的。与此相应,由于忽视了理论教学,使教育的功能过分地集中在经济功能,而在经济功能不断膨胀的影响下,教育已不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份子,而成为顺应经济发展的傀儡,不仅削弱引导思想、引导社会的教育功能,还使得文化的创造发展受到阻碍,最终堕落为经济发展的工具。

(三)高校管理倾向于门面化

由于缺乏管理经验,一些高校单纯地对学校教育管理与企业管理一视同仁,把一般企业标准化、程式化、定量化的管理制度搬到高校管理中,最终导致学校管理倾向于门面化。其实,追求“效率”的本意没错,要求进步也是各行各业的发展方向,但是如果过分强调“计划性”和“统一性”,没有将管理与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就会使管理不符合教育的需求,从而不断激化二者之间的矛盾。高校与企业存在实质性的差别,教师不是工人,学生也不是产品,教育更不可以与企业生产划等号。因此,教育管理若只重视形式,就无法有效激发高校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的热情。

二、坚持人性逻辑的必要性

高校教育管理的人性逻辑,也就是以人为中心,让所有的教育教学工作都从人性出发,并以情感作为纽带,努力回归人的本性,从而促进高校教育管理的和谐与发展。上文中提到,教育管理是通过管理者与师生之间的互动实现的,这属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范畴,因此可以看出,坚持从人性出发的管理模式更符合当下高校教育发展的需求。首先,这是高校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高校内部的教育制度改革得到一定的发展,比如竞争机制初步建立、教学资源开发观念初步确立等。但是,制度不规范、人才培养观念落后、教学资源配置不当、缺乏长期教育教学规划等依然是目前高校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这无疑给高校的发展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阻碍。由于“以人为本”的人性逻辑具有冲破刚性管理模式有形界限的功能,特别是其中的柔性管理制度,它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外部环境、时间等,它作为一种崭新的管理模式,灵活多变、反映敏捷,管理时不会对稳定的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组织结构产生依赖。因此,对人性逻辑的重视是高校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其次,是高校教育的需要。教师是教学的传教者,学生是受教者,但是二者都应成为教学的主体,是传与受的互动关系。教学过程也是需要监督的,若是仅以教师和学生二者为中心,就可能出现教师敷衍教学、学生不求上进的问题,从而形成教学质量不高的局面。比如,高校教师具有高知识层次、工作能力“自信”等特点,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自我意识,这使得高校教师们被归为看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受控制、反对压抑、追求学术自由,重视创新精神的群体。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就应该引入第三方,也就是教学管理者。教学管理者如果可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做好监督工作,并引入适当的激励机制,在鼓励教师的创造精神的基础上激发教职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帮助高校师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就可以将其管理的职能发挥出来,促进高校教育管理的和谐。

三、如何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坚持人性逻辑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柔性化管理应运而生,若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对这种“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以推行,会在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促使教学管理更加和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终使高校教育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帮助高等教育发展。

(一)倡导“尊重的教育”理念,建立柔性管理价值观

倡导“尊重的教育”的理念是高校教育管理践行“以人为本”的第一步。对于高校,特别是高校管理者,要想做好管理工作,就应该树立“尊重的教育”理念,在遵循教育管理规律的基础上,重视对他人的人格、个性发展需要及其劳动成果的尊重,使管理者自身与被管理者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简单地说,就是提倡民主管理,对高等教育的管理理念进行创新和改革,使被管理者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发挥被管理者的工作潜能,从而让教育管理过程摆脱僵化沉闷,变得充满活力与生命力。高校要想建立起柔性管理价值观,首先要强调人的重要性,提倡“以人为本”,并通过积极提供信息反馈的方式来支持高校师生的发展;其次,承认文化的差异性、多元性,尽力创建一种包含、宽容、谅解的文化氛围,减少相互的冲突;再者,鼓励学习与创新,通过适应变化来主动利用变化、创造变化,帮助推进持续性变革,使文化成为潜在力量来不断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动力。

(二)营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改治校内外环境

营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改治校内外环境是以人为本管理的重要保障。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拥有的理想追求和逐步形成的特色和传统就是校园文化。校园文化作为校园的内在力量,维系着高校的运转,不仅可以使学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还给学校发展、创新的思想和文化奠定基础,帮助学校向前不断发展。想要营造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高校就必须培育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第一,应创造一种和谐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可以让每位教职工发挥创造力,也可以做到知识共享,使教师的学术自由得到保障;第二,创造一种人文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大家互相帮助和关心,彼此尊重和信赖,让教师对自己是学校的主人这一定位有真实的感受,并认识到自己的命运是和学校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第三,认可并尊重个体价值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通过创建一种宽容包含的文化氛围使冲突减少;第四,造就一种以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环境,并通过做到制度的规范、有序、透明、公正来使人才脱颖而出。除了营造积极的校园文化以外,还要整治好校内外环境。校内要重视学生宿舍卫生,学校和各学院应该定期组织卫生检查,鼓励学生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生活环境的质量。而校外,则可以从校园周边的网吧出发,通过增加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工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工作,优化校外环境,也给高校学生提供一个文明、卫生、和谐的社会环境,帮助其文化学习及身心发展。(本文来自于《长沙铁道学院学报》杂志。《长沙铁道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三)重视激励机制的建立

高校教育管理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激励制度。而高校教育的激励机制又可以分为教师和学生两类,这里就只以教师为例进行分析。对于教师而言,激励就是满足教师的不同需求,也就是提供一种追求与达到目标的途径给每个教职工。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对教职工心理动机的影响来改变他们的行为,高校要想建立良好激励机制,就需要将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首先是物质激励,为了体现一流业绩、一流报酬、一流人才的分配制度,要以“效率公开,兼顾公平”为原则,把重实绩、重贡献落到实处;其次,运用灵活的精神激励。通过荣誉授予的方式,鼓励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并采用公平激励、培训教育、竞争激励综合在一起的办法,使教师对尊重的需要得到满足,营造出一个学风优良、政策宽松、重视人才、关系和谐的工作环境。总的来说,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要以人为本,通过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之路,让教师在和谐向上的管理氛围中增强归属感和主人公意识,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激发,同时,也给社会输入素质较高的技能型复合人才,这样不仅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还能够对整个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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