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市委请示范文

发布时间:2017-03-29 09:43

市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直辖市、地级市或县级市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市党组织和党员。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市委的请示范文,仅供参考!

最新关于市委请示范文

最新关于市委请示范文一

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近几年“三农”工作,分析研判农业农村发展趋势,部署安排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请求市委于3月3日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

当否,请批示。

最新关于市委请示范文二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机关委员会现有党员80名,本届任期已满。经研究,拟定于2012年7月10日(会期半天)召开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断创新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提升选举质量,努力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信度和满意度高的党员干部选进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整体功能。

二、职数设置

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

三、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二届委员会;

四、选举形式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中共嘉兴市委

最新关于市委请示范文三

一、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

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是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党委,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党委(党组)。

除有特殊规定或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受理上述单位以非党组织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

二、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内容

(一)向市委请示的事项

1.全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如:有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有关财政预算的建议;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等。

2.全市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市管干部推荐、提名、任免、监督和奖惩等事项。

3.全市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如:重要民生问题;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社会稳定事项;民族、宗教、外事、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4.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党委,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党委(党组)认为需要向市委请示的其他事项。

5.其他必须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上述事项向市委行文,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其他一般性、单项性事项,向市委办公室行文,由市委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委分管领导审批。

(二)向市委报告的事项

1.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情况。

3.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4.市委在督查、调研等工作中要求报告的事项。

5.市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向市委报送请示、报告的事项的相关要求

(一)凡是向市委报送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经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研究通过。

(二)请示和报告要严格区分,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三)向市委请示问题,应一事一请示。

(四)向市委报送的请示,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有编号、有印章的正式公文;请示应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办部门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须加以说明。

(六)根据领导批示、指示报送的请示,须附领导批示件或领导指示的有关情况说明。

(七)除紧急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密级较高的文件外,市委一般不直接受理越级的请示、报告。

(八)报市委的请示、报告统一送交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由综合科按有关规定进行收文、登记、分办。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来文,市委办公室不予办理,退回来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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