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哪些内容
教师专业素养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特质。一般来讲,教师专业素养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即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教师的专业素养文章内容。
教师的专业素养的内容:专业精神
教师的专业精神是教师应具有的理想追求、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等基本理性价值取向,是指导教师献身于教育工作的精神动力。教师的专业精神具体包括教育理念、专业态度和师德。
1.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指教师在对教育工作理解和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个人的教育观念和理性信念。一个教师的教育理念显现出个人的教育理想,奠定了教师基本的教育判断能力。一个教师是否具有对自己所从事教育职业的理念,往往是判断专业与非专业人员的一个重要依据。
2.专业态度
专业态度是在一定专业意识支配下形成的对专业活动的特定对象的认识、评价与行为倾向,它能对教师的行为起到重要的指导与调节作用,对学生态度的形成与转化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具体而言,教师应树立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并将这种专业精神转化为个体生命的组成部分,体现出强烈的生命力;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教师不是公共权力的贯彻者,不是道德裁判,也不是真理的代言人,教师应为社会和个人发展提供精神和知识服务;教师还应不断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追求教师价值的最高实现,形成专业与生活相统一的发展取向,促进教师自身个性品质的和谐发展。
3.师德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作用不仅是上课,而且还有言传身教。只有在职业道德、人格修养、待人接物等方面都能起到榜样作用,才能成为一名在学生心目中有地位的教师。
为此,应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强化教师队伍的职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敬业乐业、勤奋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要不断丰富提高师德规范,突出育人功能,当好“人师”,优化教师形象;理解教师职业,树立教师职业道德,形成对全体学生负责、尊重每位学生的个别性和差异性的职业道德自觉。
教师的专业素养的内容:专业知识
教师的专业知识是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的实用性知识。新世纪将对教师专业知识结构有更高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与教育学知识的简单组合,而应强调多层复合的结构特征。教师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实践知识和教育类知识。
1.学科知识
教师要掌握一定的“学科知识”。在当前教师普遍学历达标的前提下,大多数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问题不大,但还是存在着与时俱进的问题,每隔一段时间知识就会老化,需要不断充电更新。
首先,教师应熟悉所授学科课程的基础知识及其结构,了解基本的学科教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了解学科教育发展史和当前发展动向;其次,教师要掌握一定的“课程知识”,即学科知识是如何体现在中小学课程中的知识。教师要理解所讲授学科的课程目标和学科课程标准,形成关于课程与教学的指导思想。再次,教师还应具有“整合知识”,即除了系统的某一学科知识之外,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具备跨学科知识,并能够以问题解决为中心进行整合的知识。
2.个人知识
教师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和积累丰富的个体经验,在教育过程中善于总结和利用个人经验,灵活应用原理性知识,能把一般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教师个人的“实践知识”加以整合,将一般理论个性化、与具体的应用场景相适应、并与个人的个性特征(情感、知识、观念、价值观等)相融合,完善个人的教育观念。
3.教育知识
要做好一名教师,必要的教育知识是必须具备的。
首先,教师应了解关于教育工作的原理性知识。了解教育发展历史中的重要实践,熟悉中外教育思想精华,获得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经验;了解当代主要教育改革思想与实践,关注反映时代需要的教育改革,讨论、提出并开展适合学生实际的教育改革实践。其次,教师还应熟悉学生个体成长的知识,理解学生的阶段性、生成性以及发展的不确定性、丰富性、差异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征;熟悉学生群体发展的知识,把握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了解关于特殊学生发展的知识,保证在关注普通学生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再次,教师还应形成对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解。熟悉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过程与基本方法,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规范;了解所教学科研究及相关学科的进展情况,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育研究;学会先进的教育技术,并利用它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的专业素养的内容:专业能力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对学生施加有目的的影响的主体“行动”能力。这些能力通过教育活动来体现并保证教育活动有效进行,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评价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1.教学能力
在理解学科课程目标的基础上,教师能够针对教学内容制定教学目的,能够根据学科课程标准选择教育内容、开发课程资源,进行教学设计、编写教案,理解所教学科的特点和教育意义,具有把握教材的基本能力,最终形成教学设计的能力;教师能够依据教学目的合理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具备运用教育技术并将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内容进行整合的基本能力,最终形成教学实施的能力;能够评价学生的学,评价其他教师的教育行为,并提供相关的建议,能够对自己的教育决策、行为、能力和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与反思,具有教与学评价的基本技能与能力,以形成教学评价的能力。
2.组织和管理能力
教师应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策略,具备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在教育过程中组织与管理各种形式的学习或探究活动,调节学生行为,保证教育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学生的集体学习;教师应具备管理班级或其他学生团体的能力,如组织建设、集体活动的组织、组织的常规管理等,形成一个有利于全体学生发展的集体,教学生依靠集体、参与集体、学会协作,保证学生的集体生活;教师应具有设计教育活动方案、组织课外活动的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好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形成教育的合力,保证学生的集体实践。
3.科研能力
教师应学会在教学中研究,对自己的教学进行思考和探究,实现研究式的教学,在研究中教学;教师应具有善于观察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现象,勤于反思这些问题及现象背后的实质性的东西,善于总结研究,形成从教育现象中提炼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具有对教育教学实践不断进行反思和改进的能力,具备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专业学习、从事广泛学习及在实践中进行合作性、分享性学习的能力。
教师的专业素养的内容:专业实践
教师的专业实践是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的认知、达成教学目标的师生共同实践活动,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外化形式。如果教师只有专业知识、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而没有开展专业实践,就等于什么也没做。
教师的教学行为明确,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在课堂中能够围绕教学任务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工作以建立师生相互之间的和睦关系;对学生怀有积极的期望,意识到学生所关心所需要的东西,高度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并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课堂中出现的问题,并能据此调整自己的教学节奏和教学行为。
总之,上述四种要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标准和目标体系,它们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相互作用、影响、共同构成教师专业发展系统的复杂结构,且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动态。每一位教师应针对自身不足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和改进措施,在专家引领下实施诊断,并不断加以改进,以此促进每一位教师取得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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