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06 17:12

高考加分政策的本质是对高等教育资源的调整与分配,在福建省,哪些项目能够在高考中加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17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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