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福利:外省公积金可跨省市转移接续到福州
发布时间:2017-05-08 08:56
当你变更工作城市的时候,公积金的处理就成了问题。但福州市近期出台新政:职工在外省的个人公积金可以跨省市转移接续了,只要你满足条件,准备好所需资料,随时可以报名办理。详情如何?请看下文:
福州:允许个人公积金跨省跨市转移接续
从8月1日开始,从外省或外地转入福州工作,在三个月以内在福州重新开户缴存公积金,原账户可以接续,需要在原开户地开具缴存证明,带到公积金中心,便可以办理,不需要其他证件。而转出则需要按照转出地的政策执行。
1、申办个人公积金跨省市转移接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职工因工作变动需转移其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因撤并、重组,需部分或全员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单位因撤销、解散或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
2、申办个人公积金跨省市转移接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无需单位盖章)。
(2)职工因工作变动需转移其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交:
①转移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或相关的缴存信息证明原件(本市〈含五区七县、市〉内转移的可不提供)。
(3)单位因撤并、撤销、重组、解散或破产,需部分或全员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交:
①单位撤并、撤销、重组、解散或破产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③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跨省市转移接续?
职工可以在公积金管理科室现场办理,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单位盖章→提交材料→中心审核→银行办理
4、其他相关情况
新政对刚到福州的外地职工是一个好事,如果你在福州以外的省市缴存了公积金,现在可以将其转移接续到福州了,并且当场即可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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