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将于3月1日开始使用新版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2017-04-18 17:45
为了保障房产交易更加规范、安全,临沂市将于3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的购房合同。购房者都知道购房合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性,此次新版购房合同的启用,将会更好的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下面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合同的内容和之前有何变动吧!
据了解,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将于3月1日开始,在临沂市区范围内将正式启用新版的《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的购房合同文本约定细化、规范化,更加注重买受人的权益。
据悉,新版合同启用后,将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不再加盖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合同备案专用章,合同网上备案信息可根据网签合同号码和网签密码登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http://www.lyfdc.gov.cn)进行查询。
同时,新版合同不再限定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份数,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切实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次合同的变动,无疑能进一步的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改善了之前购房合同的不足之处,更加细化了具体条款,房产交易将更加规范。
以上就是临沂市新版购房合同启用的相关内容,希望上述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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