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关于培育社会主义公民文化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公民;公民文化;政治文化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怎样使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成为摆在社会科学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仅从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对当代公民政治生活的影响;公民文化的内涵和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文化的特点;我国公民文化培育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表明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这样定义政治文明“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政治成果的总和。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虽然我们建国以来一直在努力地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仍然是不完善的,我们的人民民主意识还不是很强。因此,社会主义公民文化的培育在今天仍然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
一、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对当今中国政治生活的影响
当我们翻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会从中找到“和谐”、“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包容,’等等推动我们今天政治文明发展的合理要素。但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也有束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公民文化培育的因素。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国,我们的政治文明带有鲜明的农耕文明特征。加之我国在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过渡的过程中以血缘宗族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结构瓦解不充分,使得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了家天下或称家国同构的特点。国与家一体,君与国一体,皇帝便自然成为全国百姓的“大家长”,“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在我国相当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我们的人民处于“臣民”、“子民”政治地位,这种政治地位造就了带有明显“臣民”意识的政治思维方式。
(一)普遍的等级依附观念和官本位的思想
中国封建社会人和人之间在血亲宗法关系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封建等级制度,整个社会就是由各种等级隶属关系构成的关系网,每个人都被固定在这张网的相应位置,属于各自的主人,并以习惯性的依附于自己的主人。君主就位于这个关系网的顶端,他在社会生活中是最大的“家长”,而人们遇事自然的就等待“家长”来做出决策,权力也就自然的集中到了各级“家长”手中,“家长”的级别越高手中的权力就越大。因此人们开始崇拜权力,甚至认为拥有权力比拥有健康更为重要,以至于人们在给自己崇拜的神灵排次序的时候能够保佑自己健康长寿的“寿星”都排在了能保佑自己得到高官厚禄的“禄星”之后。
(二)公共空间的缺失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中讲求两个字“忠”和 “孝”,对国家的“家长”要“忠”,对自家的家长要“孝”。那么在这一“忠”一“孝”之间人们忘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就是普通老百姓走出家庭后的人际交往空间,在这里我们简单的把这个空间称之为公共空间。正如梁启超所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这种公共空间的缺失极为容易导致公民政治参与的淡漠。
(三)伦常的政治文化和人治的传统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被人们看作最高追求,为了这个目标人们克己复礼,修身养性,《三字经》、《弟子规》成为中国古代的启蒙读物。这些为我们赢来了“礼仪之邦”的美誉,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作为封建社会的行为规范,伦常也是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的工具,因此我们回到几千年以前的历史背景中来审视当时的“德治”思想绝不等同于今天我们讲的“以德治国”,而是“以德治民”“以权治国”。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文化也是义务本位模式,即以义务为法的逻辑起点和宗旨并以差别对待的原则去安排权利义务关系。人的思维起点也自然的是义务,美国人在快餐店被咖啡烫到了,会想到“我有权力去告他伤害”;中国人遇到此种情况,会想到“我有义务慢慢试着喝”。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就是虽然中国人在传统政治生活中的“臣民”地位很难使他们成为政治生活的主体,但是作为统治对象的中国的“民”历来是很受重视的。徐大同先生将此称之为“重民”思想,并指出,这种重民思想与民主思想是有所区别的。重民思想主要是注重民的行为能力,而否认民的认知能力;虽然看到民的欲求能力,但否认了民的自主与自救能力,认为民只能由君主来治理。因此“重民”不过是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而已。
由于传统政治文化中“臣民”意识的影响,今天人民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不强;权力崇拜、清官情结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的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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