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属的国有资产***一体化自来水厂经营管理权进行公开投标,乙方以竞投的方式取得水厂的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地,双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款及上缴方式
乙方一次性上缴甲方承包费 整;同时交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件,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法处理,以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因甲方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自来水厂在本合同生效前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本合同生效前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影响水厂的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水厂经营的相关证件由甲方办理,乙方对水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甲方应按照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对乙方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乙方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缴纳上级规定的各项规费,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确保供水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每半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如需调整现行水价以及收取新增户的开户费、安装费等,都应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水费或收取安装费及开户费。因政策性水价调整,超出原价部分,按甲、乙双方各得50%。
6、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财产清单(附后)。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将水厂(含管网等配套设施)的所有财产无偿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并保证水厂的正常供水。
7、乙方应根据集镇建设需要负责铺设供水主次管,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甲乙双方应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资金用于水厂设施优化、升级、扩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单方解除本合同,应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如单方解除本合同,应付违约金贰万元给甲方,并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水厂的财产设备由甲方无偿收回。
2、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水厂的所有财产(含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无偿交还给甲方后,甲方退还合同保证金伍万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如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乙方在规定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赔偿责任。非乙方管理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乙方不得将自来水厂经营权转让给他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水厂的所有财产(含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并另行转让。
五、如遇国家的政策、法律变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将乐县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存档、财务各一份。
甲 方:***人民政府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来水接入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
2、 工程内容:自供水管网接口至甲方厂区主管道及分支管道的安装,总长度约为
3、 工程地点: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预算造价:
6、 甲乙双方工程负责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原则上工程期限为日,以甲方要求开工之日起计算。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恶劣天气的,可顺延工期,但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双方签署确认。
2、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表》,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表》执行,以保障工程的顺利竣工。
3、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承包指标:
1、 质量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达到甲方使用需求;(2)达到优良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3)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 安全标准:无任何伤害、死亡事故。
3、 进度标准:满足《施工进度表》的要求或者满足甲方的需求。
第四条 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工程中的部分材料直接采购供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2、 施工中部分材料可由甲方指定价格、品牌,乙方负责采购的方式执行。
3、 施工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如:抗严寒、耐腐蚀、强耐压、使用寿命长、卫生环保)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约定的材料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 本合同项下工程由乙方直接组织施工,不得采取合约式整体转包,亦不得进行分包。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甲方的检查检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并必须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 乙方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甲方检查检验时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必须负责返修并再次按程序验收,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7、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3日将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乙双方须同时派人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单。
8、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任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承包责任:
1、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居民、交通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人员、单位的关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出现阻工或任何影响施工的行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造成相关人员或单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勤勉、谨慎义务,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铺设的管道(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光纤、电缆等)及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不得对此造成任何损坏,如有损坏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或处罚。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
1、结算方式: 。
2、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建筑行业专业发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 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专业发票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 %即¥ 元(大写: ),剩余工程总额 %即¥ 元(大写: )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一年后付清。
4、款项的结算以甲方工程设备部、财务部、审计部、乙方确认签字的验收核算单为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防护措施费用。
3、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4、 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不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应确保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秩序稳定;应确保不发生任何伤害、伤亡事故,如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
3、 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款项迟延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未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行为即
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本条第1项和第3项约定除外)。守约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争议进行裁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3、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做出补充规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 施工进度表。
2、 施工材料清单。
3、 施工人员资质证件。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承包项目及工程量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第六条 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总价结算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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