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圳光明新区小升初、幼升小入学政策要点

发布时间:2017-04-13 12:12

2015深圳光明新区小升初、幼升小入学政策要点

一、 义务阶段积分

光明新区:仍是“户籍为”

光明新区义务阶段积分实行两阶五梯制,指标分为两级,优先顺序为一级>二级>。

按前一指标后学生能全部录取的,将不再进行后一指标的排序。

一级指标:户籍指标

一级指标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是积分优先要素,分为户籍、外的新区户籍、新区外的深圳市户籍、东莞惠州户籍、其它户籍等五个户籍梯度类型,梯度之间顺序为1>2>3>4>5。

五个梯度的人数未达到提供数的,直接,不进行积分排序。只有在某一梯度的人数达到提供数,才从该梯度开始启用第二指标的积分排序。这时才会考虑申请人的居住情况。

二级指标:积分指标

二级指标分为基础分和加分项:

1.基础分按照适龄儿童家庭在深连续居住的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积1分(尾数满15天的按一月计算,不满15天的按半月计0.5分)。

2.加分项按照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加10分;自有合法房产(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30分计算。

积分计算办法:

1.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该适龄儿童的积分。

2.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核实家长所填写的积分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家长递交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积分排序方法:

1.积分排序后没有安排到所申请的的,由公共事业局征求家长志愿,然后按照积分录取到其他公办。没有公办的,由家长自行选择民办,民办要优先接收。

2.自愿选择民办的,可以到所申请的民办申请券补助,享受学杂费(不含自愿收费项目)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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