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坏公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18 18:16

损坏公物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损坏公物的通告,仅供参考!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一

通 知尊敬的柳岸银洲租住户: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柳岸银洲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5月初,我司协助区房管局、派出所在对本小区肆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监控视频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员名单。在此,区房管局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物业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重点审核肆意破坏公共设施人员的入住资格,并提醒破坏者,如再次发现肆意破坏,我司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清除入住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坏的人到此为止,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成都温江金兰物业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二

为有效管理学生公寓国有财产,保证其正常使用,并使同学们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安逸、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将学生公寓公物管理及公物损坏赔偿办法规定如下:

一、公寓家具设施配备有:床铺、衣橱、书桌、方凳、插座、淋浴器(带显卡)、连台洗手盆、坐便器、晒衣架、窗帘、纱窗等物品(请对照各公寓中心发放的《学生宿舍物品使用须知》所列的物品项目)。

二、公寓家具设施配备齐全后,学生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好,不得任意调换、增加或减少各类物品。床铺、书桌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也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保证原有房间家具摆放的统一性。

三、公寓家具设施如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其维修及损坏赔偿有以下几种原则:

1、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物品损耗,可向所在管理室报修,其公寓维修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常见和易损维修件有;水表、阀门、水龙头、管道、电开关、插座、灯管、灯罩、以及家具、门窗所配备的小五金件等。

2、非正常使用(即违规使用)造成的物品损坏或因保管不妥丢失物品的,按维修成本费用收费。

3、属故意损坏物品的,按标准价格赔偿,即按《学生宿舍物品使用须知》的价格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纪律处分。

4、公寓公共物品损坏,若查不出直接责任者,由学校后勤处及所在学院或部门共同确认,并酌情解决。

四、公寓管理及维修服务人员,要经常到公寓进行巡查,确保公物设施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当发现问题或接到学生报修通知时,应抓紧时间抢修解决,如遇维修项目较复杂且不能马上维修时,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决不能拖而不办。

五、公寓管理及维修服务人员,发现公物有非正常损坏的情况且需学生赔偿时,应向学生解释清楚;如出现争议时,须与所在学院的老师联系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可报后勤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组成公寓公物损坏鉴定小组,给予现场鉴定和协商解决。

六、未尽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15年6月14日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三

各系(部)、各班级:

2015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湖南财工院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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