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

发布时间:2016-12-20 02:41

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过段时间后又想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就需要对封存的个人账户进行启封。那么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一、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办理条件

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缴费的人员,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所需材料

1、被羁押、拘役审查、劳教、失踪而封存的人员,需携带公安、司法部门开具的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若在首次缴费后发生变化,还需重新提供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3、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四、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五、上海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理--办理地址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2、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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