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开始于一九七几年的北京。

    晃眼的盛夏,黄绿色调的时代印记,一段属于青春的回忆如此这般,娓娓道来。

    影片在姜文的自白中缓缓开场-----“北京,变得这么快:二十年的工夫她已成为了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我几乎从中找不到任何记忆里的东西。事实上,这种变化已经破坏了我的记忆,使我分不清幻觉和真实。我

  • 随机播放的歌单倏尔响起了一个遥远的旋律。

    突然想起他。一个与我在青葱岁月里共同走过七年的人。

    我们的交集始于初一开学老师排座位的那天。没错,我们成了同桌,一年。

    那一年,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斗嘴与大笑中度过--- 一起逗前排的胖胖的女同学,在上课的时候偷偷讲话然后被老师点名,互相说着在别处听

  • 我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

    去过些许地方,大多是些发展较好的大城市,譬如上海重庆成都武汉杭州南京等。也去过云南,在丽江享受着慢调子的生活,在古城里肆意迷失自己。我想我的骨子里是热爱都市的,然而也对脱于尘世的地方十分向往。

    我享受旅途中的一切,甚至包括其中听起来并不美好的部分。

    我曾在丽江因为

  • 还记得刚开始接触街舞,是在大一上半学期。

    社团“百团大战”时,我并没有选择街舞社,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从来没有学过舞蹈的人来说,街舞是陌生而遥远的。我只在电视屏幕里偶尔见到,除了酷,并没有什么多余感受。室友心血来潮报了街舞社,并在一个月之后成功说服我把我带进街舞社。然而并没有什么改变。室友天天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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