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17-01-07 22:24

顾问是一个职位,泛指在某件事情的认知上达到专家程度的人,他们可以提供顾问服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顾问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顾问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经营管理,决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聘请律师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论证意见,对法律风险做出预测,并提出避免、减少风险的措施。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并负责从法律上对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应甲方要求全程参与甲方其他重大业务活动的法律事务。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5、代理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以协商、调解、仲裁等

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处理甲方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的纠纷,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应甲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为的文件、合同、声明、章程和诉讼方面的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发布的通告、公告等法律文书、出具有关律师业务的法律手续。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知识,以提高甲方职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律师独立执业和职业伦理,并为乙方律师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予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方便,以便于乙方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律师可以列席有关业务会议。

3、甲方应如实、全面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为乙方律师执业提供必要协助,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全额地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不予退还。

5、根据甲方安排,乙方律师至驻马店市区以外区域处理事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人员力量方面优先保证甲方的工作需要,并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在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

2、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甲方的事务,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与本合同范围内顾问业务有关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必要的业务信息。

4、乙方应当保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机密。

5、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不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

7、乙方可以查阅甲方拥有的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材料,可以列席甲方的有关会议。

8、乙方对其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全部退还甲方。

10、乙方律师平时不到甲方现场办公固定工作,日常事

务以电话、电邮及传真方式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到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应及时到场;如本合同约定的律师因特殊情况确有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到场,亦应及时指派相应律师到场处理,对应处理事项做出妥善安排。

四、人员确定及业务联系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于必要时可以安排本所其他有关律师人员从事本合同范围内的顾问事项的辅助性工作。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律师联系电话: ,

邮箱:

2、甲方指派 与乙方保持固定联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

六、律师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人民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完毕。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顾问费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法律服务包括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

2、在顾问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对甲方重大非诉讼事项提供全过程法律事务,均不再支付相关代理服务费用。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顾问服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顾问服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3.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4.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顾问服务合同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