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心得
只有做到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相关精神,在实际纪检工作中,拿出新思想、新论断和新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勇气、胆气和锐气,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才能进一步的做好纪检工作,今天小编整理了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心得,希望对你有帮助。
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心得篇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宣示了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坚定决心和勇气,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期待,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新征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构建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对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要充分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反腐倡廉的关系,争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改革和进取等四种意识,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绵阳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篇章。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都让我深受鼓舞。
一、改进作风必须常态化
作风体现党的性质、代表党的形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最终成就伟业,就是因为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良好作风视作生命,把不良作风视为大敌。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改革时期,我们党靠的是两股力量,即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就是马克思主义,人格的力量就包括良好作风。人民群众正是看到了我们党的良好作风,从而选择了跟党走;也正是我们党用优良作风树立了良好形象,从而凝聚起强大的进步力量。可以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良好作风推动事业发展,是我们党的一条成功经验,是我们党战胜困难、赢得主动的一个重要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改进作风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为工作开局起步的重要切入点,专门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聚焦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狠抓落实,作风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呈现新的气象。
同时要看到,改进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党的成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各种不良现象和错误思想必然会不断侵蚀我们党的队伍,党的队伍也不可能纯而又纯,有时会良莠不齐。因而,党内会经常出现各种不良作风。这就决定了反对不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需要我们以水滴石穿的精神、锲而不舍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做到长期抓、反复抓,实现常态化。
二、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必须依靠制度
习近平同志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
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是始终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使作风建设成为一种经常的、平常的、正常的状态,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按照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制度建设,应从强化问题意识、建立规范体系、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入手。
时代在发展,党的作风建设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的视角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围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推动问题的解决。湖南省委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整治“四风”的要求具体化为10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省委常委会带头承诺、立说立行、边整边改,带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对照检查中深入具体查摆问题,边查找问题边解决问题边建章立制。最近,省委又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三公经费、干部人事编制、会风文风等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建章立制,形成常态效应,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反弹”。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批准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在这一背景下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要抓住建立规范体系这个重点,在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上狠下功夫。习近平同志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
三、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强监督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内没有特殊机关,也没有特殊党员;党的机关无论大小、党员职务无论高低,都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主要部门和队伍,处于“监督者”的重要地位。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如果不严格监管,同样会出问题。因此,“监督者”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而应摆正自身位置、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体现了对群众意见的积极回应。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被一些人认为是监督的“真空地带”,“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的确,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良社会风气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可以走出去、沉下去,通过接“地气”、纳群言,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要求作表率的过程,是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过程。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拿自己“开刀”,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而且有利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应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可以通过“纪委开放日”和纪务公开等形式,让群众在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互动中进行监督;建立执纪执法监督卡制度,促进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敢于公开接受群众评议,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并用好评议结果。
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心得篇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基层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于公报提出的要加大防腐力度有深刻的印象和感触。
一、学通领悟大会精神是根本。
公报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11月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会议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我们第一位的责任是把党建设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11月18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就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着力研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影响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自觉用全会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要带头研读原文,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入脑入心。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法,切实抓好各个层面纪检监察干部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聚焦主业、突出重点、明确主责,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适应和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狠抓全年各项工作落实,提早谋划明年工作,为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为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作为基层的纪检干部,必须以上级会议精神为依据,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工作水平,为乡镇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地纪律保障。
二、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是关键。
学习领会了大会精神,下一步就是要好好落实会议精神。怎样在本职工作中处处为大会描绘的美好蓝图添砖加瓦。
1、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胸怀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为政之道,贵在实干。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为政之德,贵在清廉。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2、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运转协调的机制。一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由乡镇党委定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二要建立定期教育制度。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每一个时期确定一个主题,大张旗鼓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要建立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制度。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时期,坚持话要超前讲,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搞,有侧重地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内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和局域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或专题节目,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科学穿插、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4、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5、加强考评考核,形成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心得篇三
“改革’’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一再强调的词汇。会议同时强调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凝聚改革共识,需要寻找最大公约数。改革要有助于遏制腐败,这毫无疑问是最大公约数之一。
现在,群众满意的是我们的道路对、政策好,不满意的是一些干部的作风和腐败现象。今天对党和国家构成最大危害的不是别的,就是种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和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腐败犹如毒瘤,如果任凭其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坚定不移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意志。
腐败与个人思想意识、道德品行有关,但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不仅是写在纸上的法律、章程和规定,还需要有切实管用的体制机制才能落实。因此,改革是必要的。
改什么、怎么改,才能有助于遏制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里所说的三种机制,为通过改革遏制腐败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是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这是遏制腐败必不可少的一手。这些年,中国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惊人,仅2012年,全国就有16万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件数、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都比上年有两位数的增长。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上至党和国家高级干部,下至基层公职人员,表明我们党所说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绝不是一句空话。中央强调,反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惩戒机制是“高压线’’,任何时候都松动不得。这方面的改革,一要坚决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贪腐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状况,做到法纪准绳不容变通,使腐败的代价高到足以震慑和吓退贪欲的地步;二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查办案件的工作制度,充分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的职权,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查办案件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反腐败专门机关高效运转;三要完善群众揭发举报贪腐行为的制度,强化信访、媒体、网络等检举渠道,使“伸手必被捉"成为常态。
二是要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防范机制的核心,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健全和完善各方面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其二,按照制衡原则配置权力,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防止任何人大权独揽;其三,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显然,这方面的改革任务还相当繁重。应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反对腐败。应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和体制障碍,比如要最大限度减少各级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等。应认真深入地研究权力配置问题,使各层级权力既责权相符,又相互制约,不允许任何人有独断专行的权力。应坚定不移地推进施政行为公开,保障人民知情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刮度。
三是要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什么是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笔者理解,这应该是指国家为公职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水平,保证其能够过上与其身份地位相称的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使其珍视自己的职业声誉和待遇,不愿、不想因贪腐而丧失这些声誉和待遇,从而自觉拒绝腐败的那样一种机制。
新加坡政府的廉洁程度在世界上得到公认。李光耀曾在各种场合阐述过他的廉政思想:要让部长们当清官,就得确保他们获得足够的报酬,不必贪污也能过得合乎身份地位;政府官员的工资,必须跟能力和正直程度同他们相似的人管理大公司、成功的律师楼或从事其他专业所获得的收入相当,这是建立廉洁政府的保证,“廉价”的政府不可能廉洁。这些思想显然有其合理性。对于遏制腐败来说,严明的法纪与合理的待遇,一个都不能少。这方面的改革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如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比较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形成机制;调整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所占比例,降低津贴补贴占比,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赘、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处理,等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总有人认为依靠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只有照搬西式民主,腐败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这是完全错误的观点,经不起事实的检验。
西方民主早已沦为“金钱游戏”、“集团贿选”和资本玩弄民意的过程,竞选拼的就是金钱,而烧钱的选举必然产生捞钱的腐败,西方国家主要政党违法收受政治献金的丑闻一直不断。1992年意大利爆出的“米兰贿赂丑闻”涉及200O多名政要,2006年美国“游说门事件’’牵扯到近300名国会议员,2010年3月英国“游说门”丑闻也有多名前内阁大臣牵涉其中。西方高官台上清廉、卸任后暴富是西式腐败的又一大特点,每次换届选举之后,总有不少政府高官与企业家在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交替变换角色,这被称为日益加速的“旋转门’’现象;台上冠冕堂皇地“播种”,台下合理合法地“收获”,老谋深算的政客和精明的资本家之间配合默契、心照不宣,官商之间投桃报李、权钱交易的把戏玩得极高明,高明到公开、合法的程度。世界上许多实行西式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腐败照样猖獗。“透明国际”每年发布的全球腐败指数报告显示,世界上最腐败的10个国家与地区,多数实行的就是西式民主制度。被称为“世界上最大民圭国家”的印度,西式民主已经实行了60多年,但其腐败问题仍然极其严重,在“透明国际”的排名中一直靠后。而政府廉洁得到公认的新加坡,建国以来实行的一直是一党执政的政治制度,从来不曾完全实行西式民主制度。
中国的反腐败斗争需要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反腐败的有益经验,但照抄照搬别国模式从来不能成功。我们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反腐倡廉之路,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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