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

发布时间:2016-12-02 15:07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资料1:青少年的权益保护知识

1、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人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2、未成年人的哪些权益受国家保护?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新闻电视节目能否播放未成年人犯罪被抓后审讯的画面?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4、向未成年人出售色情书刊是否违法?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图一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图二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图三

中学生普法手抄报内容资料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2、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4、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6、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7、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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