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如何分类、创意摄影如何理解
十九世纪摄影术的诞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撼与影响。虽然从它的诞生到现在都不到两百年,但摄影却已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所不在,成为修饰和扩展人类生活、表达情感的一种崭新手段,同时也是众多科学和工业领域进步必不可少的工具。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有关摄影如何分类、创意摄影如何理解的问题分析,分享给你们!
一直以来对摄影的分类都有些模糊不清,大家有时给某些影赛投稿时自己的一些片子也不知到底该投到哪一类。其实这不能怪大家,是长久以来,国内一直就没有把摄影分类的工作做好。曾经国内理论界一直都没有把艺术的概念搞清楚,也没有把摄影的概念搞清楚,时不时就要讨论一下摄影是不是艺术。以前的观点一直认为摄影就是一门艺术(我曾经也一直这么认为),看了唐东平的《摄影作品分析》,终于在大的方向上有了一点认识。
目前比较准确的观点是,摄影和艺术是两个交叉的概念,讨论“摄影是不是艺术”是比较荒谬的事情。摄影本身只是一个传播工具或手段,类似文字,写文章的人我们不能说所有这些人都在搞文学艺术创作。摄影也一样,总体来说分为实用摄影(如新闻摄影、工业摄影等)和非实用摄影(如艺术摄影),作为艺术的摄影只是摄影分类中的一小部分内容。但是在谈及非艺术类摄影时,我们同样可以讨论作品的艺术性,因为所有类别的摄影都或多或少有艺术性成分在里面,只是不能把这些类别的摄影看作是艺术,因为它们不是把艺术作为目的的。
比如你参加一个摄影比赛,这个比赛把作品分了三大类:风光小景类,静物肖像类、事件纪实类。其实在我们拍摄的作品中,有时一张看作小景的作品可能主体就是一个静物,而事件纪实类里主体主要是人的作品很多似乎也可以归入到肖像类。很多比赛为了让投稿人能比较清楚自己的作品应该归入哪一类,都会对各个类别进行比较详细的解释,但是有的比赛似乎没有详细说明。
另外,现在的网络影赛大家投的基本都是数码稿件了,大部分比赛目前都已接受了数码的后期制作,有些专门设立了创意类。如果比赛即没有创意类,也不允许对任何类别的作品做画面内容元素的增删,我觉得这个比较不“与时俱进”。至少风光小景类和静物肖像类的作品应该算艺术摄影范围的(本身就是沙龙比赛嘛),目的就是创作出更美或更有感觉的片子,应该允许后期。如果能再增加一个创意类,那就能称为真正的“创意影人”比赛了。
其实最终到底应该如何进行摄影分类,《摄影作品分析》也没有给予一个很明确的说法,因为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很多种分法,同时,摄影分类研究也是在不断深入和发展中的。我们只要弄清楚各种摄影的功能和目的以及分类划分的标准,就不会被纷繁复杂分类搞晕头了。
顺便再说一个有关创意摄影的我依然有些迷惑的问题。前几天把我那个草原上的《无题》创意片拿去参加《FOTO-VIDEO》杂志的月赛,得了一个优秀奖。我理解创意摄影在创作方法上有两类:一类是画面内容是经过设计的,把现实中比较不容易出现在一起的景物放置在一起(例如把一台台式电脑房子沙漠中),一次拍摄完成,后期不再进行画面内容的调整;另一类是事先拍摄一些素材,后期进行合成,但必须也是把现实中不容易出现在一个场景中的素材合成到一起来进行表现才算创意摄影,如果只是把空旷草原上增加几头牛,看上去跟真的一样,就不能算是创意摄影。当然,结合了这两种创作方法的作品,自然也归为创意摄影。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有没有问题,如果谁比较清楚请赐教。
一再在国内影展比赛获奖的江西李晓谭的作品,一部分是很明确的创意作品(如《树之灵》),但有些民俗片明显是合成的,把老人、孩子、狗、民居、天空等形态比较好的素材合成到一起。这种合成的场景也不是说完全不能在现实中出现,但很难,他的做法能很好的表现环境氛围,确实是好片,但是根据我前面对创意摄影的理解,又不知是否该把他的作品算作创意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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