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秸秆禁烧,是我国为了秋收期间减少秸秆焚烧对环境污染以及火灾隐患等而采取的利国利民之政策。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AAA,提供给大家参阅。
AAA范文一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街道交通安全,保障空气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就我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街道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
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自觉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损失,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养菌、秸秆固化、秸秆气化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转化利用成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八、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AAA范文二
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16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16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1、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3、突出管控。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4、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 “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注重宣传动员。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7、强化督查巡查。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
AAA范文三
为充分贯彻落实河北省“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县领导重要指示,北皋镇积极应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紧张形势,及时展开行动,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做到全镇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强化责任意识
镇村干部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工作责任感,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调整工作时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不着火、不冒烟、不现灰。二、增强宣传力度
各村在进出村口、田间地垄等醒目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不断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三、严格巡查措施
全镇9个片设9个指挥部,搭建禁烧工作指挥棚,组建禁烧工作巡逻队,各片长压实责任,包村干部分路段、分地块严盯死守,落实网格化责任人管理制度。对发现的着火点,按照“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点的火谁负责”原则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与环境整治工作同步推进,积极引导村民做到秸秆还田、秸秆青储和集中存放,禁止秸秆乱堆乱放,避免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出现村庄内外垃圾反弹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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