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力市场改革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01 15:18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世界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将传统的自然垄断的电力工业纳入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运行,通过市场竞争资源,达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电力市场改革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电力市场改革论文范文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摘要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每个国家都有符合自己国家特点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措施。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应该在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的基础上,逐步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电力市场行情的路子。本文从电力市场特点、运行情况出发,论述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建议,以期促进电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中国电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2-0082-02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电,这一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为了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必需品。电力产业也成为了助推国民经济增长的核心产业,有研究表明,电力产业增速与GDP增速是基本同步的[1]。电力产业,是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几个环节组成的电力供应链条,它并不是自然垄断产业。所以,电力产业如何围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电力产业的市场效率、确保供电需求等进行改革,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1 电力市场的特点及其我国电力市场运行情况

电力作为商品,具有和其他商品相同的基本属性。电力市场也和一般商品市场一样,具有买卖双方,构成了电力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其中的卖方就是电力生产部门和配电部门,买方就是广大的电力需求者,而电力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凭借的就是输电网络这一载体。然而,由于受电力生产企业单机容量、所处的位置、事故时的电力支援能力等影响,电力商品不是同质的,而是有差异的而无差别的。卖方,即电力生产企业,抢占市场,不断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使得电力市场存在着垄断和竞争。电力市场的特点就是垄断和竞争并存,属垄断竞争型市场。

目前,我国基本实现了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南方六大区域电网互联,形成了全国统一电网的局面,这也使得全国的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国的电力供应能力、输电能力得到加强;各类用电客户也不断增加,截止2010年,全国各类用电客户超过3亿户[2]。

我国电力市场也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改革道路,这一段漫长的改革道路可以大致可分为集资办电、公司制改组、市场化改革三个阶段,这期间的电力市场改革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间断性成果。尽管如此,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仍存在不足,如我国电力市场化进程缓慢,不能很好的发挥市场这一“无形的大手”的作用;电力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不强,效益不高;缺乏对于电力生产企业监管的相关体例制度;公众还没真正意义上购电自主选择权。

2 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建议

1)采取有限制的竞争机制,提高竞争力,增加效益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必须走适合中国电力发展的具体国情的道路,应该采取在政府监管下的有限制的竞争机制,提高电力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增加效益。电力产业是一种投资大、价格变化有限、运营效率平稳的产业,如果实行无限度的竞争,将会引发价格战,造成资源浪费,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更严重的会造成企业的破产,而最终引发电力资源短缺,供不应求。然而,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在政府监管下的适度的竞争可以使电力生产企业增强活力和实力,并形成提高效率的压力和动力,最终实现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实行有效监管,建立监管体制,确保电力市场化的有效运行

在实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实行与电力市场特点相符合的有效监管体制,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模式,从而确保电力市场化的有效运行。在建立对电力市场的监管体制时,应该要注意保持监管体制与市场化改革进程相符合,助推市场化改革进程;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管有法可依;构建大监管框架,并将监管重点放在市场准入、规则、电价审批、交易、调度等方面,其中,同时,积极吸取别国对于电力产业的监管经验和教训,不断地完善监管体制;此外,注意保持电力监管体制与政府职能转变相一致,让监管体制服务于政府转变职能,而有利于为新型政府的建立。

3)推进电力市场化的全面改革,实现电力产业各方利益均衡

电力市场化改革涉及面广,不能单纯地就管理体制和交易方式进行改革,这样的改革是片面的、肤浅、不成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应该囊括电力市场规划、市场准入、电力价格审批、投资运营、市场交易、监管体系等方面。在进行市场化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之间的影响、协调。系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进程,使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电力最终实现市场化打下坚实基础。

在利益方面,电力市场化改革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要努力调整各方利益格局,使各方利益均衡。随着人们对于电力的需求日趋增加,既是各行各业的生产资料,又是重要的生活资料,电力市场化改革就要应该要调整其与人民利益的均衡;其次,制定宏观的调控政策,调整电力产业与气电、煤电、油电产业的均衡;再次,电力产业包括发电、输电、配电以及售电各个环节,要调整好电力产业内部各个环节的利益均衡。对电力市场化改革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摊,调整各方的利益均衡,有利于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顺利开展。

3 结论

电力产业正进入了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应该在不断的实践中寻找出一条符合实际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路子。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要很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对电的需求。总之,系统而有效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措施,有利于实现电力产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丽红.浅谈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和建议[J].科技信息,2007(12).

[2]刘树杰.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若干问题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1(10).

[3]张建君.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研究[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12).

[4]郑重,李金禄.对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认识[J].科技创新导报,2011(4).

有关电力市场改革论文范文二: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

日本:稳步推进市场自由化

日本电力在1951年5月以后,放开实行民营化,就形成了区域垄断的9家电力公司,这9家电力公司在区域都是实行发、输、配垂直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由于日本的一次能源基本都是依赖进口,9大电力公司之间电源结构趋同,因此在国内不存在北电南送、西电东送问题和电源结构调整的问题。9大电网之间是弱联系,交换的电力和电量很少。

日本政府由通产省负责对电力实施管制。管制的主要内容是:电价、环境保护和规划。电价管制的原则:一是成本主义原则——按完全成本作为核定电价的基础;二是共同报酬的原则——合理的利润,最早的总资本报酬率为8%;三是公平负担的原则——采用成本加利润的办法。对环境保护的管制主要是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对核电建设的环境评价;对规划的管制主要是对长期供求规划和核电建设规划要与电力公司共同讨论。

1999年出台的新电力法是为了促进竞争,实现电力自由化。它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开占市场份额30%的特别高压用户(2万伏,用电2000千瓦以上),允许这些用户自主选择电力公司,直接参与电力零售;二是新建电源项目实行招标。新电力法的施行,虽然放开了30%的电力市场,但到目前只有2%至3%的用户更换了供电商。

从2000年3月电力市场放开,实行自由化。政府计划到2004年对现行开放作一个回顾:首先要检查的是自由化以来的实际情况;第二,了解海外自由化发展状况;第三是要检查电力作为公用性事业,在保持其公用性方面做得如何,在此基础上再考虑自由化的范围是否要继续扩大,是不是要全面自由化。

美国:两种方案两个结果

美国电力改革的核心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1978年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出台,允许企业建立电厂并出售电力给地方公用事业公司。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出台,同意开放电力输送领域,并要求在电力批发市场引入竞争。1996年,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要求开放电力批发市场。厂网分开只明确必需进行功能性分离,分开核算。

美国在放松电力管制过程中,出现了加州大停电和电价飞涨、电力公司申请破产保护这样的重大问题,令政府惊惶失措,令世人震惊。美国的电力改革是从加州开始的,由于充分相信市场的力量,“市场能解决一切问题”,大部分照搬英国改革模式,改革方案中存在固有的缺陷:

一是强迫电力公司出售50%的发电容量,而同时没有要求电力公司和发电商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供购电合同。二是要求电力公司必须100%从现货市场购电,没有期货市场,市场无法提供反映长期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三是缺乏科学合理的价格传导机制,对最终用户的零售价格冻结,而批发市场价格可以大幅波动和上涨,使得处于中间环节的电力公司无所适从,价格倒挂,最终申请破产保护。四是保证电网用电增长需要的供电责任不落实,将这一重大责任寄托于市场的自我调节。另外,环保主义者对环境保护的不切实际的苛求,也是造成加州十年没有建发电机组,投产新的输电线路的原因之一。

美国出现了加州这样的问题,但美国最大的东部PJM&127;电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纵向整合电力改革模式,获得了成功。具体做法是:

1将各电力公司发电、输电、配电、供电进行功能性分离,财务分开核算。将输电分离交给系统独立运行者管理,不要求强制出售发电厂,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放开供电,用户有权选择供电商。

2PJM负责输电系统经营,进行职能管理,&127;提出输电计划对发电厂进行调度,不拥有输电资产,公平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输电服务和电力交易市场。

3电力公司及供电商分别对用户供电负责,供电负荷要有发电容量保证并有必要的备用容量,不足将受处罚。

4发电容量来源由三部分组成:(1)本公司电厂;(2)双边交易合同;(3)现货市场和一天期货市场。电力市场交易容量约占15%左右。

5为反映电网内部能力限制和拥堵,电力市场实行分区边际定价机制。

在美国本土的48个州中,现在已有24个州正在制定和实施电力改革计划,其中弗吉尼亚和西部的一些州,已经根据加州出现的情况,决定放慢改革的步骤,内华达州已经决定将电力改革延期4年。

2000年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提出要建立区域输电机构,在跨州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创造一个中间没有隔离层、没有独断层的完整的输电经营系统。区域输电机构的重要作用,一个是集中精力把输电基础设施建设好,一个是监督系统的运行潮流。

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始作俑者

英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始于撒切尔时代。1979年保守党赢得大选,撒切尔夫人坚信“市场万能”,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廉价出售政府拥有的企业,进行了一系列国有行业私有化改革。并于1988年2月发表《电力市场民营化》白皮书,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序幕。

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实行私有化和在电力市场引入竞争。1990年3月31日,按《电力法》形成新的产业结构:国有电力企业被分解为12个地区配电公司、3家发电公司和一家高压输电公司。供电商包括地方供电公司和二级供电商。英格兰和威尔士电力库开始交易,允许大于01万千瓦用户选择供电商。

1990~1996年上述各公司股票陆续上市,完成私有化。1998~1999年,允许所有用户选择供电商;新电力交易规则方案(NETA)出台;2001年3月27日,新电力交易规则施行,以多个市场和双边合同取代强制性电力库。

自行业改革以来,由于引入竞争,加强管理,减人增效,及成本低的天然气发电比重由1%提高到22%等因素,零售电价有较大幅度下降,居民用户价格下降28%;中型工业用户电价下降约31%。此外,政府为减少持续降低电价的压力,在改革之初将电价提高了约25%,为改革和电价降低提供了较宽松的条件和环境。

当不少国家纷纷效仿英国率先推行的电力库模式的时候,英国却又率先抛弃了这一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的改革措施:

1.从2001年3月27日起取消强制性电力库,实行新的电力交易规则。新电力交易规则NETA是一个由双边合同形式主导的市场,合约双方包括发电、供电及交易商和用户;供电商和发电商可就将来任何时候买卖电力订立合同;允许电力合同的时间跨度从当天到几年以后,合同需要实物交割;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系统运营商,接受电力的买卖出价,以平衡1.5小时以内合同交割中出现的供给和需求的差额,并解决输电网的堵塞问题;系统运营商调度电力直到满足需求,市场价格为系统平衡时最后一个发电单位电价;对合约电量和实际电量不符的市场参与方,将按系统平衡时接受的电力买卖的价格支付费用,并且支付系统运营商使系统平衡的成本。

2.纵向整合。供电公司购买发电商,实现发电和售电的自我平衡,目前英国五个最大的供电公司,发电和售电是基本平衡的。

3.横向整合。供电公司之间将出现相互兼并,平均每个供电公司的用户规模将由300万户提高到500万户,实现规模效益。

法国:反对破碎化以实现规模经济

法国电力公司在电力行业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法电占全国总发电量和装机容量的94%,拥有100%的输电业务,自1958年起拥有75年输电网的独家经营权,拥有全国96%的配售业务,拥有100%的电力进出口业务,2000年全国发电量的16%输出国外,主要对瑞士和英国出口。在欧盟指令的推动下,法国制定并实施了《关于电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革新的法律》,即新电力法。新电力法明确公共服务使命及其资金来源,设立公共服务基金,加入电力价格中,由用户负担;确立供电市场开放时间表和有选择权用户;建立生产许可证制度;设立一个电力监管委员会,经费由财政负担;成立在管理上独立于发电的输电网管理机构;法国电力公司实行发、输、配账目分开;法国电力公司业务经营领域将扩大,允许对有选择权用户提供供热、供气等服务。

新电力法的实施,迈出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在2000年用电量1600万千瓦时以上的拥有选择权的1200个用户中,有20户更换了供电商。 法电对电力改革主张纵向整合,实现规模经济,反对破碎化;并要考虑长期发展战略。法电提出到2005年的四大战略目标:一是用户非常满意率达到50%以上;二是集团50%的营业额来自法国境外业务收入和境内非电业务收入;三是集团的经济效益跻身于同类能源服务的国际性集团的前三名;四是法电集团的全体成员与企业的观点和目标保持一致,处处体现企业价值。

尽管有来自欧盟的压力,但法国政府对法电的政策仍没有太大的变化:一是仍与法电签订三年的经济合同;二是没有将法电分解为若干公司的意愿,只是按电力法的规定将其发、输、配业务实现功能分离和财务分开;三是没有将法电私有化的意愿;四是没有要求法电裁减员工;五是没有给法电设定降低电价的目标。

欧盟:倡导建设统一电力市场

欧盟于1996年12月19日一致通过关于放宽电力市场的指令,内容包括:

一、有选择权用户可自由选择供电商,参与的欧盟及欧洲经济区13个国家必须依据时间表开放供电市场。

二、供电市场可采用不同的业务模式。

第三方接入:有选择权的客户和供电商可接入供电网络;允许采用纵向整合化系统,但必须将发电、输电和配电行业的会计账目分开;可采用管制价格或协商价格。

单一买家:有选择权的客户可与独立供电商签订合同,但所有电力均由单一买家供应,而单一买家则按约定价格向合约供电商购买电力。

三、对于发电市场,欧洲国家可选择采用招标机制或许可证制度来监管新的发电容量。

欧盟指令发布后,整体而言,市场改革步伐比“欧洲竞争指引”的指令所预期的要快得多,在2000年,欧洲市场已开放了80%,远远超过规定的30%。

欧盟指令对欧洲电力市场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分开会计账目的规定迫使许多公司就发电、输电和配电业务成立不同的法人实体;行业并购和重组增加;公司开始从技术推动市场策略向以市场为主导的业务阶段过渡;消除了欧洲共同体间内部贸易的壁垒,竞争促进了价格的下降。

为解决国与国之间电网互联薄弱,线路堵塞的问题,加快欧洲统一市场建设,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欧洲正努力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网建设。他们认为同步电网没有界限,越大越好。因此,除加强欧洲大陆联网建设外,他们还计划建设环地中海电网,将北非、中东等二十几个国家电网连接到一起,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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