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新规抬高创业板门槛

发布时间:2017-03-13 17:28

创业板年报以及一季报公布结束,创业板个股纷纷出现了跳水——不少打着“高成长”旗号的创业板公司并没有交出靓丽的业绩答卷,对税收优惠的过度依赖更成为他们成长道路上的一道坎。近日,监管部门再下规定,明确了创业板发行条件中对盈利持续增长的判断标准,同时强调发行人不能对税收存在过度依赖。

业绩增长轨迹须是“耐克”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设置了创业板发行条件的两套财务标准,其中之一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此次监管部门对“持续增长”这个概念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拟上创业板的公司出现类似2008年净利润小于2007年净利润,而2009年净利润大于2008年净利润的情况,如果2009年净利润大于2007年净利润,则可以认定为持续增长;如果2009年净利润小于2007年净利润,则不能认定为持续增长。也就是说,其业绩增长轨迹须像“耐克”商标的形状。

监管部门要求,对于最近一期净利润存在明显下滑,如最近半年净利润不足上一年度净利润50%,或者前三季度净利润不足上一年度75%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经审计的能证明保持增长的财务报告,或者作盈利预测,盈利预测必须根据已签订的订单情况。

此前,市场推测上海奇想青晨梦断创业板就是因为盈利能力不足,最近3年实现净利润分别是2050万元、2402万元和2600万元,对应的同比增幅仅为17%、8%,2008年营业利润则较2007年下降了21%,且产品售价也呈现逐年下降之势。

另外三家欲上市的恒大高新、南京磐能、赛轮股份也被外界推测因业绩波动大和盈利能力不强而遭拒。

税收依赖型公司面临挑战

此次监管部门特别强调,关注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能存在严重依赖。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关注持续性,下一年度应不存在被终止的情形;对于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优惠,必须计入非常损益;对于地方优惠不符合国家法规法律的,需满足扣除后仍符合发行条件、最近一年及一期税收优惠不超过净利润的30%.

目前已上市创业板公司大禹节水[18.34 -1.13%]的资料显示,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滴灌带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2007年、2008年以及2009年上半年分别为公司增加净利润654.49万元、1011.14万元和414.78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高达44.43%、51.55%和50.22%,两年税收优惠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无独有偶,超图软件[34.00 -2.02%]的利润也有近三分之一由退税贡献。公司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前三季度的增值税退税、营业税退税、所得税三项累计分别占利润总额的61.38%、26.35%、33.26%、31.62%.公司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将受到不利影响。尤其是国家对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将在2010年底到期,届时如果该政策不在延续或是国家未继续推出对软件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公司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近期已有部分企业因为对税收优惠倚重过高,上市申请被否。比如,银泰科技2006年、2007年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497.17万元、683.18万元,分别占据当期净利润的61.95%、46.78%.南京磐能公司,报告期内仅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一项,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6%、12.9%、17.3%和14.2%.这两家公司因对税收倚重较大而被拒创业板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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