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致区长书记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31 19:37

教师是一份伟大的职业,在现实生活中却诸多不公平的待遇,教师们写信向各位区长反应情况吧!下面小编整理了教师致区长书记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教师致区长书记的一封信篇一

区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幼儿教师,我热爱圌幼教这份工作来到了深圳,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山缘幼儿园就职,从开园以来一直勤勤恳恳的做好本职工作,因为这里的老板举办者是一位, 富有责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质、正直、诚信、诚实的一名军人。让我一直在这里工作至今。

从4月份事情发生以来我们老师的心情一直属于动荡阶段,但是我们老板确一直在安抚我们老师的心情,一直说:"不管如何我们都要做好我们每一天的工作,照顾好每一位孩子,坚信政圌府部门会看到我们老师每天的辛苦每一天的付出。

经过老板的安抚过后,我们老师比以前更加认真的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照顾好每一位孩子,直到昨天园长召集幼儿园全体职工召开了紧急会议,内容《关于搬离水山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函》。这让我们感觉如雷灌顶,一下不知该如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函"!里面的一个个字眼深深的刺痛着我们的心:"15号"、"搬离"、、、、、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一直当做自己家的水山缘幼儿园就要湮灭??是的,没错!但是,我们不明白、也不了解,到底我们做错了什么,要让我们失去这可爱的家园!

我们老师昨晚情急之下就想去游圌街,让政圌府去更关注我们,但是我们的老板却强烈的要求我们不可以这么做。

今天下午园长召集幼儿园全体职工召开了紧急会议,内容《关于搬离水山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函》。这让我们感觉如雷灌顶,一下不知该如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函"!里面的一个个字眼深深的刺痛着我们的心:"15号"、"搬离"、、、、、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一直当做自己家的水山缘幼儿园就要湮灭??是的,没错!但是,我们不明白、也不了解,到底我们做错了什么,要让我们失去这可爱的家园!

我们对教育局做出这样的决定感觉非常的气愤,我们是深圳千千万万幼教工作行列里的一名老师,我们兢兢业业的忠于职守,履行着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在水山缘幼儿园工作的这几年里,我们看着从30几个孩子发展到现在400个孩子,我们一路走来,与幼儿园共同成长;我们每天7点迎接着宝贝每张可爱的笑脸来园,保证他们一天在幼儿园安全、并能开心的学习生活的技能及学习的能力,直到下午5点半下班甚至更晚,看着每个孩子被家人接回家。虽然辛苦,但是一看到他们开心快乐,心里的所有酸甜苦辣便会烟消云散。因为我们是老师,我们快乐的感受着孩子成长的喜悦。但是,就是因为所谓的"苦爹苦妈"的荒谬表达,让我们即将失去我们的家园。"苦爹苦妈",你们苦在哪里???就是因为别有用心的阴谋,让我们要是失去这一切,失去这一切!这一切,知道包含圌着我们多少的感情吗?不,你们都不知道!余下的路我们该怎么抉择…………我们被圌逼走,在走投无路走向绝境时,谁能站出来,为我们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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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致区长书记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张书记、沈区长:

涪陵江北实验学校校长的调离,当时曹校长成了涪风论坛的网络红人,按照规定应该对曹校长进行离任审计,为此涪陵区教委于2011年9月对曹校长进行了离任审计,可是审计时间过了近四个月了,但是涪陵区教委至今没有把审计结果给教师公布,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能公布,总得给老师一个说法,也还曹校长一个清白啊!!!!!!我们期待着你们两位领导督促一下区教委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江北实验学校的老师将试目以待。

涪陵区江北实验学校全体教师敬上!

1月5日

教师致区长书记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新初书记:

您好!

不好意思,在百忙之中打扰你。我们是大邑县的一名教师,在县城工作,想向你反映一个事情,肯请新初书记给予关心。

去年底,我们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生活补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全部按照标准进行了调整,每人涨了一千多,现在工资已经超过三千元。唯有教师一直未按照标准调够,象我们上班十七年了,只上调了四百多,现在工资二千一百八十三元。我们去县教育局咨询,得到的答复如下:

一、扣下来的生活补贴一部分用于年终考核。请问,行政机关和其它事业单位是不是就不考核了呢?如果他们都不考核,那我们为什么要拿我们自己的生活补贴进行考核?!

二、另一部分用于给乡镇工作的教师一些补贴(条件艰苦地区补贴)。我们了解了,县上2011年出台了政策,给坝区乡镇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补贴二百元,山区乡镇每月补贴二百六十元。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全部是县财政在年底一次性解决的。只有教师,需要从我们的生活费当中扣出来,解决他们。到底是教育局的借口,还是因为县财政缺这部分钱?!

三、第三部分用于支付县上的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县上既然出得了政策,还会在乎出这点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近期我们知道,郫县教师也因为工资的事闹得很凶,县上也补发了一部分。所以我们也寄希望于新初书记,希望新初书记能帮我们过问一下,解决我们的切身利益!也相信新初书记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我们觉得,如果教师的工资都需要靠“闹”才解决的话,那是我们党执政的一大耻辱!

我们叩谢黄书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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