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至业主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10 11:21

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是城管与市民共同的期盼。有业主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城市一定会变得更美丽、更文明、更宜居。下面小编整理了城管至业主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城管至业主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广大经营业主:

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目前城区主次干道流动摊点、店外店、乱摆乱放等占道经营现象依然突出,因摊点侵占城市道路、无序违规经营、乱扔垃圾,引发了交通阻塞、秩序混乱、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不仅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而且给广大市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为彻底改变无序设摊现象,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近期,城管、公安等部门在城区联合开展了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希望广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积极支持、参与整治活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摆摊设点;所有沿街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乱堆乱放物品,不得在门窗上乱贴乱画,并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期盼。我们相信,有您的支持、参与和配合,我们的城市一定会变得更美丽、更文明、更宜居。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城市的便捷、舒适与美好。衷心祝您身体健康、生意兴隆、万事如意!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豫分局

2016年3月31日

城管至业主的一封信篇二

各位夜市经营业主:

你们好!

悠闲的夜晚,三五好友,喝着啤酒,吃着烧烤,话话家常,对咱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感谢你们为这种惬意提供了方便。但是一些夜市出现随意占道经营、油烟弥漫、污水横流、噪声扰民、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不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附近居民的生活,还妨碍过往群众的通行,让原本“便民”的事变得“扰民”。

为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的夜间生活环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将于2015年10月 日开始,联合对县城区夜市摊点进行综合整治,并保持长效管理。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4条主干线沿线严禁占道设置夜市:1、城南高速出口→建业大道→三河路→杉树坳街→县委;2、新威中红绿灯路口→人民路→顺城街西外段→吴家湾路口;3、三路口→中心街→河东街→自强中学路口;4、县委→西街→大桥街→外北路→花城路→水晶国际小区门口。以上4条主干线沿线如需进行夜市经营的,必须全部进入门店内经营。

二、县城区规划的临时夜市摊区有三处:1、半边街临时夜市摊区(可暂时保留炸、炒、烤等作业);2、高升塘临时夜市摊区(控制露天炒、烤等作业);3、新市街冷淡杯临时夜市摊区(控制露天炸、炒、烤等作业)。经营业主须与县城管局签订《夜市规范经营管理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方可从事夜市经营。规划区内统一划线归位经营,配备垃圾、污水收集容器,做到不扰民、摊区地净、摊撤场净,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经营行为,一律限期整改或强制取缔。

三、县城区其余街道需设置夜市摊点的,须经城管部门同意,原则只能经营冷淡杯,严格控制在露天进行炸、煎、炒、烤等作业,条件不允许的,必须全部进入门店内作业,违反规定的一律限期整改或强制取缔。

四、夜市经营摊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经营:每晚19:00至次日2:00。

夜市专项整治工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效果如何,离不开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在此,需要提醒您的是:

对于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且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拒绝、阻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威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威远县城市管理局

XXXX.X.X

城管至业主的一封信篇三

业主朋友您好:

过去的十多天,我们一起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并肩作战,共同参与了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是您自觉的行动、密切地配合才使这场“清脏、治乱”战役取得最后的胜利。一个卫生、整洁、有序的县城新面貌给我们带来了新感受。借此机会向业主您表现出的高尚品德、现代文明素质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付出了自觉行动、密切配合的您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县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把家园打扫的干净、有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谁也不愿看到我们的家园“脏、乱、差”。环境优美是我们对外的脸面,也是我们的心愿,更是我们的光荣与自豪。今年县委、县政府大力度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的就是要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提高我们的幸福指数,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好县城形象,做一名优秀的业主。对此提出以下希望和要求:

一、希望我们和您增加友谊

业主您来武邑创业,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城管局给您打造好的环境是对您的支持,我们要亲如一家,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加友谊。

二、拜托您履行门前“三包”义务

按照 “各扫门前雪”的老说法,请您自觉维护好门前卫生、绿化、秩序,努力做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不乱摆、乱放物品,不随意店外经营、店外生产、加工,不乱泼污水,不损毁门前绿化,不设置小广告牌匾。您能做到这些我们将十分感谢,您这样做了就是对环卫工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辛勤劳动的尊重,对城管队员工作的支持。

三、希望“清脏、治乱”成果能长期保持下去

既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目前好的成效,请您一定要珍惜,决不能认为这只是一次突击行动,我们一定要长期坚持下去。如果您稍不注意,就又会造成环境的“脏、乱、差”。请您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表明您文明素质的高度,争做一名深受居民好评的业主,这样对您的业务经营会带来好处。

相信有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武邑县城面貌会越来越好。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意兴隆!

武邑县城管局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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