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06-14 12:57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现期,每名公安民警肩上都有着挥之不去的重重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警察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警察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1

肖毅是沙县大洛派出所一名普通的民警,他是人民的好警察、好公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肖毅同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他所挚爱的公安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宁,经常熬夜加班,忠诚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我年轻,我不累”” ,这是三明沙县大洛派出所民警肖毅留给同事的最后一句话。2013年3月12日15时许,年仅27岁的他倒在了心爱的工作岗位上。在临终前他主动值班备勤,连续出警工作,三天里只睡了不到10个小时。

肖毅是沙县大洛镇大洛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今年27岁,2011年11月,肖毅被分配在偏远的大洛派出所,担任3个自然村责任区民警并兼任所行政内勤。今年春节,为了让老民警回家团圆,他主动请求留在所里值班备勤。

3月10日凌晨2点,他分管的宝山村竹笋加工厂发生火灾,接到警情后,他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直到早上6点,才返回派出所。紧接着,他又与刑侦、消防入户调查火因,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才休息。11日,是大洛镇圩日,肖毅又起了个大早,与同事上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现场纠违60余起。下午,他再一次到宝山村处理火灾善后工作,晚上他又与同事开展夜间巡逻直到第二天凌晨。

3月12日上午10时许,一村民报警称家中木头被盗。接警后,他与同事兰斌斌赶往四公里外的高坑洋村案发地了解案情,并与受害者约好下午1点到派出所做笔录。11时许,两人赶回所里,调取发案地附近的视频监控资料,一看就是一个多小时。12时30分,在所内食堂吃完午饭后,同事兰斌斌见他很疲劳,就劝他去休息,但他还是和往常一样说“我年轻,我不累”。后在同事的再三劝说下才去休息。12时58分,受害者余长忠来到派出所,民警兰斌斌打电话给他,可电话一直没有人接,便上楼寻找。此时,肖毅已不省人事,执法记录仪还挂在警服上。勤奋民警三天连续出警超60小时 因过度疲劳猝死,经全力抢救仍无法挽回年轻的生命。

入警以来,肖毅坚持业余时间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他主动请缨,无论是调处矛盾纠纷、侦查破案,还是巡逻防范,他总是冲在最前。他还积极要求上进,于2012年10月向组织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热血铸警魂,同样也铸就了饱含英雄气概的精神。英雄民警肖毅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现了他们高尚的人格和忠于职守的人生态度。他们是所有人民警察及司法工作人员的楷模。他们的这种和平时代的英雄豪气不仅仅道出了人民警察的雄心抱负,更道出了我们不懈的精神追求。

我们要学习英雄的先进事迹,就是要进一步弘扬民警肖毅英雄事迹中表现出来的“严格执法、勇于执法、文明执法”的精神,从平凡的事做起,从简单的事做起,真正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所工作,做到让人民满面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学习肖毅同志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肖毅对工作兢兢业业,对群众热情,热心。什么事情要他帮忙,只要力所能及的,他总是尽心帮助。一位山际村民的媳妇的户口要从外地迁进大洛,遂向肖毅询问政策。肖毅不仅热心地帮该村民打听,还逐条逐句地向该村民讲述了具体的操作手续,让该村民媳妇的户口按政策顺利迁了进来。

我们要学习肖毅同志立警为公、不怕牺牲、爱岗敬业的革命精神,要继承他的遗志,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斗志,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肖毅同志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人民警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激发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警察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2

如果一个正值壮年的人身患绝症,生命已倒计时,该如何面对?在被查出胰腺癌晚期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正宏做的第一件事,是用一整晚说服妻子一起撒个谎,向所有人隐瞒病情。在接下来的14个月里,他挺过无法吞咽、体虚发冷和昼夜持续疼痛的折磨,每天坚持在破案第一线。"我们是干刑警的,要记住,这每一起积案的案卷,都是我们欠老百姓的一笔债。"

通过学习王正宏我体会到要时刻为民服务,坚守岗位。要增进群众感情,坚决克服特权思想。要教育、引导民警真正懂得人民警察的本质属性是为人民办事、保护人民利益,从而增强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坚决克服冷硬横推等旧警察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尊重群众,工作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就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把公安工作摆到这个大局中去考虑、去筹划。要坚决革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形成的那些保守的、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竭尽全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好务。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管理、服务等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放宽政策、下放权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便民利民。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不断的更新自己的思想,改掉自己头脑中旧的思想观念,紧跟时代步伐,这样才不落伍、不掉队。执法为民的思想是一个民警必须首先具备的主观意念,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延伸。那么,怎样才能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呢?我认为,首先必须对自己过去的旧的执法观念进行认真的剖析。实事求是的讲,在我的头脑中有如下旧的意识:一是认为警察就是对社会进行严格的管理,我是警察我就是管人的,群众就是要服从我们的管理;二是认为打击违法犯罪是警察的天职,为了破案可以采取一些"强硬"的方法和手段;三是警察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应该树立威信,()抖抖威风不过分,为了办案或者为了进行治安管理耍点特权是可以的;四是警察的职能是打击,对群众的求助是其他部门的事。由于存在上述观点,造成在工作中出现了诸如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态度不够好,在办事中反而去强调群众说话的语气,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认为是在和自己过意不去,就不高兴,有时还"教育"对方,对其办的事进行拖拉;对待群众分"类别",存在着"熟人来了出笑脸,生人来了翻白眼"的现象;对群众的报案,出警不积极,或者出警后不出力;在办理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听不得别人的辩解,认为那是在狡辩。上述行为是违背执法为民思想的行为,这些行为也是群众痛恨的,影响警察形象的行为。我认为只有在对自身进行认真剖析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违背执法为民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和界定,才能执法为民,才能实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创建"美丽天津"的目标

做为警察,就要从国家,公家,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执法都要公平,都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中之重,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做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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