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子女教育问题2000字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14 15:16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农民工进城成为时代特征符号,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尤其是义务教育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子女教育问题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子女教育问题2000字论文篇一

《农村务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

摘要:近年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一名教师也感同身受。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尤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人口流动、人才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剧,农民工进城成为时代特征符号,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尤其是义务教育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如何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让农民工子女获得良好义务教育,提高我国基础教育水平,增强国人的文化素质,从某种角度讲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于是,笔者结合当前我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对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

不久前,全国两会上农民工代表曾香桂发言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建议设义务教育卡减轻负担。她认为,“由于流入地公办教育资源有限,必然有部分农民工子女需要到民办学校就学,但民办教育资源又参差不齐。对此,曾香桂一口气提了好几条建议。一是设立义务教育卡,参照社保卡的形式,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一人一卡,差额部分由农民工支付,余额部分只能购买学习用品;其次,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制订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标准,督促民办学校聘用符合机制的教师,配足配齐教师,并提高民办教师待遇;最后,曾香桂建议由国家出面统筹解决。”带着以上问题,笔者进行了探究。

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概述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1.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

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且与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文革结束以后,我国将经济发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国策,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经济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是随之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这其中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城市和农村发展之间的差距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巨大,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于是大量的农民涌向城市,这些人就是农民工,农村经济长期的落后导致农民工长期滞留在城市里,在城市里结婚生子。由于他们不是城市户口,在现在户籍分化的制度之下,他们享受不到城市的教育设施,按照现在中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的规定,他们不能通过合适的途径在城市享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就随之产生了。

2.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发展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受到学者的关注以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发展也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就是关注阶段、尝试解决阶段和全面解决阶段。这其中的关注阶段就是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的产生到上世纪末,尝试解决的阶段也就是上世纪末到2008年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开始,全面解决阶段也就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始以后。现在国家和地方在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兴建农民工子弟学校,平衡教育政策等等,但是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现在仍然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涵义和特点

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这一课题涉及相关理论也比较多,主要是农民工子女的定义问题,我国义务教育的概念、特征等问题。

1.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涵义

要明确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涵义,必须明确农民工子女和义务教育的涵义。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离土不离乡,也就是在本乡镇从事非农业生产工作的农民,也包括外出务工的农民;侠义的农民工主要是外出务工的农民,也就是离开本乡镇到外地从事非农业生产工作的农民。从教育的角度关注和研究农民工子女,主要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的子女,他们有的留在老家,通常被称作留守儿童;有的随父母到了外地,通常被称作流动儿童。本文的农民工子女主要是指流动儿童。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因为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一种强制性的教育因而具有强制性,由于我国在推行义务教育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一种财政出学费的措施所以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再者义务教育面向的是中国公民,只要是具有中国国籍的适龄儿童都可以享受到这一教育政策,因而它又具有普及性的特点。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在充分考察到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在义务教育推广阶段制定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义务教育政策。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把九年制义务教育改成十二年义务教育,这些主张都是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是值得认真考虑一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也就是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入学难、上学难、教育难这三难。所谓的入学难也就是农民工子女在入学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没有合适的学校可以选择,即使有学校可以就读但是要交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非常麻烦,并且农民工由子在经济收入上水平较低,导致一些农民工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这导致一些孩子不得接受失学的事实。所谓的上学难,也就是农民工子女在上学以后所遇到的受教育的问题,如可能遇到基础教育设施缺乏,教师资源缺乏。一些学校在对待农民工子女和城镇居民的孩子时采取了不同的待遇方式等等。所谓的教育难,也就是农民工子女由于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加之家庭教育缺乏,.叛逆性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性格存在,这些心里负面因素的存在给教师教育管理这些孩子时增添了新的难度,有的学校在这方面做的不到位,缺乏对孩子的心里的辅导,导致孩子的身心发育受到很大的影响。

2.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特点

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与其他社会群体的义务教育相比有其突出的特点,主要是义务教育入学难、流动性强、失学率高等等。首先是入学难。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由于是脱离了户籍所在地的一种入学,这种入学因为户籍的原因在很多地方受到限制,学校设置很多入学的附加条件,在这种限制之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异常艰难。最近几年频繁爆发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纠纷层出不穷,是农民工子女入学者难的典型体现。虽然在近几年随着国家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越来越重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农民工子女入学难仍然是其义务教育的突出特点。其次是流动性强。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并不是固定的。因为他们是随父母生活的,一但其父母的工作发生变动,其义务教育也随着他们父母工作的变动而变动。此外,一些社会原因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流动性强的特点,如一些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资格被否定,或者因为资金、经营等原因农民工子弟学校停止办学等等原因,使得农民工子女的流动性比其它社会群体的流动性要明显的多。最后是教育质量差。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在教学条件、教学质量上都难以和城镇义务教育的水平相提并论,教师数量不足,质量差,教师队伍不规范。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差是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并存的两个问题。在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工作辛苦,待遇差,社会地位低,难以吸引年轻教师和优秀人才到这些学校担任教师,一因此出现农民工学校刻币年龄大,学历偏低,一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依靠大量代课教师才能维持学校教学。在这样的条件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义务教育质量差就不可避免了。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基本理论阐释

(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基本理论阐释、政策

1、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基本理论阐释。农民工子女包括父母进城的流动子女和留在家中的留守子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将近有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即有180多万个失学儿童,在这个群体中,这180万游荡在城市接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农民工子女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解决。

2、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法规。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途径,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这两个基本原则至今仍然作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基本立足点。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针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和措施,让留守儿童“进的来,读得起,学得好”。2010年教育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演变,体现了国家力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在教育领域的消极影响所做的努力,展现出农民工子女教育从边缘走向平等融入城市教育的趋势。2012年,十八大报告中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由“义务教育”改为“教育”,“义务”两字的取消非同小可,意义重大。这等于说,今后城市在学前教育、高中就读和异地高考方面,都要对农民工子女“积极推动”,尽可能地敞开大门。这对于二亿多农民工而言,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实惠的承诺,可喜的希冀,值得欢欣鼓舞。

(二)重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的的重要意义

1.重视义务教育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首先,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侧面,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有助于提高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促进“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其次,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它也是公民享有其他文化教育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农民工子女也不例外。解决他们的受教育问题有助于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与正义。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多年,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解决他们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既是对他们的尊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2.世界各国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各种不同做法。在北美,美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关注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并于1966年建立了“流动教育计划”(简称MEP)。美国MEP由联邦提供财政资金,州负责实施,针对流动儿童实施的正规学校教育以外的非正规教育。它的亮点是:一是志愿教职工的招聘;二是非正规教育的介入;三是流动儿童父母的参与。1990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生温迪・卡普成立了“为美国而教”机构(简称TFA)。它为美国欠发达地区的学校输送了优秀教师,并同时肩负消除美国教育不公平的使命。在南亚,印度政府为6~14岁儿童提供免费教育,法律规定私立学校必须免费接收20%的低收入人口子女,为贫困学生每月提供至少50卢比的教育补贴。

3.对教育本身的意义。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本身就是中国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发展和提高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本身就是不断完善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解决当前日益突出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教师、政策所造成的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平衡,维护我国教育法律公正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尤其是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为我国教育制度的发展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推动国家和广大学者为不断完善我国的教育制度而思考。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我国的教育制度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可以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更多的接受义务教育机会,也可以完善当前的教育制度,使教育制度能够更加适应我国教育发展的需要,适应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使教育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一项社会制度,发挥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也直接带来教育投入的不均衡,首先是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差别很大。如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入不到70%),其中77%用于城市,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中占总数70%的农村孩子只获得其余的23%。其次,教育设施的条件和师资队伍质量的质量差别很大。

(二)存在问题

当前,流动儿童主要难题是入学困难。由于流动儿童学龄显著大于正常就学年龄,而且因为父母工作流动,迫使学生转学,流动儿童的教育由“有学上”转为“上好学“。他们当中有些流入读公办学校,有些入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认为现在学校的老师比老家学校更差,现在学校的操场、教室、课桌比老家的学校差。相对于民办学校,公办学校的质量显然更受农民工子女及家长的欢迎,但进入公办学校又遇到重重障碍。一是借读费或者赞助费交不起。农民工属于社会低收入群体,他们每月的收入一部分他们要寄给老家父母,一部分用于基本的生活花销,这两项费用支出后,工资已所剩不多,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能力去支付赞助费和借读费。二是“八证”“五证”齐全难办到。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也要求提供五花八门的证件近十个: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养老保险凭证、户籍地乡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而实际上,大多数农民工难以做到“五证俱全”。另外能够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多数是基础薄弱校和城郊乡镇学校。

(三)主要原因

农民工子女除随父母进入城市的流动儿童外,还有部分是留守在家的留守儿童。这部分儿童大都是“双亲留守”(即双亲外出)和“ 祖辈监护”型比例较高。大多数祖辈对孙儿的管教尽心尽责,但祖辈年事已高、身体孱弱,在管理和教育孩子方面力不从心。同时,祖辈的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态度等方面还有欠缺,这是中国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这导致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相对于非流动儿童较差。由于留守儿童缺乏与父母沟通交流的机会,导致他们性格内向、不开朗。其次,他们自尊心过强内心较敏感,对老师亲友等的管教和批评容易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三是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认为父母为了赚钱而抛弃了自己,对父母的外出不理解,父母回家了甚至故意疏远他们。

三、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有效路径

(一)完善制度,健全法律

要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施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与方向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要通过立法,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取消地域、身份、户籍等对农民工及其子女各种限制性措施,建立全国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取消城乡之间利益分配的差距,最终实现开放、动态的户籍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1.创设公平的入学环境。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社会上和一些部门对农民工仍存在一些偏见和歧视,认为他们不是城市居民,就不能享受城市中的教育资源,因此尽管国家法律和政策上都规定他们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在城市中某些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本不关注这些规定,仍然我行我素忽视子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保护,从而引发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再者城市中的教育设施的缺乏,加之教育成本普遍较高,农民工很难找到合适的学校让自己的孩子入学。所以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把户籍等制约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因素全部剔除,构建了一个主要以农民工子女学生为主的公平的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和环境,避免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制约。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人们由于出身的区域不同,导致了身份上的差异,农村和城市人口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享有社会赋予的不同权利。由于城乡户口的差异,两类人口在读书、就业等方面受到的待遇表现出极大的不公平。①户籍制度也是中国所特有的一项制度,在提倡自由与民主的今天,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一项制度。2009年以后,为了尽量规避当前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习的影响,在适龄儿童的入学上,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民工的子女,在入学的手续费用等方面等方面完全一致,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对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的区别对待,在学校这个小范围内建立户籍一体化的模式,并且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应当逐步将流动义务教育适龄人口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之中,建立一种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常规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义务教育入学模式,解决了很多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

2.促进义务教育观念的更新。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这么大的成果,与农民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是分不开的。在现在城镇经济比较发达的今天,在政策上逐渐向农村倾斜是必须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的更新传统的城乡观念,要认识到农民工同样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是他们创造了城市的高楼大厦,是他们修建了一条条宽敞的马路,他们为社会所作出的贡献要远远大于社会给他们的回报。因此,碑林区沙坡小学在日常的教育学习中,通过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让本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充分认识到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正因为如此,他们有权利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有权利享受用自己提供了的利润和税收所换来的一切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便包括平等的分享城市中的教育资源,平等的享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机会,农民工及其子女应有分享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权利,这些权利的实现表现在他们孩子的义务教育上,就是实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及时入学。通过这种思想观念教育,从思想上统一了认识,重视、热爱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

(二)建立留守儿童教育档案,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要建立健全的留守儿童档案,增强学校和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二是要教师承担起家长或监护人的部分责任,多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提高亲密信赖程度,给予更多关爱和正面引导。三是为留守儿童沟通提供方便。在学校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为外出务工家长与子女沟通提供方便,并使家长可以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子女的学习情况。

(三)减轻学生的入学负担

在实践中阻碍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教育负担问题,农民工收入本来就少,如果子女的义务教育负担过重,那么就有可能让他们放弃义务教育。沙坡小学在这上面除了收取一定的课本费和入学费之外,不再收取其他的费用,像公办学校的赞助费、借读费等一律没有。这一措施,可以说大大减轻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负担。并且学校还积极联系社会上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寻找收入更高的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他们的收入,使他们能够负担起最基本的教育支出。并且设立城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补助金,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且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也就是对日常学习中表现好的、成绩比较突出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奖励,资助他们能够尽量完成学业,以减轻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负担。

(四)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的心理辅导教育是学生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目前学校心理辅导教师不足的情况,一方面通过加大对本校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培训,另一方积极同社会的心理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由社会心理辅导机构定期免费为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教育。每个学校应该建立一个的心理辅导室,加强了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力量,将学生的心理辅导教育摆在了学校教育工作的重心。学校利用心理辅导课和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心理调节、心理健康指导,开设心理咨询专用通道、知心信箱等,设专门老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解答,开放学校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为了详细了解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学校应该建立每一位农民工子女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利用心理健康档案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科学的心理辅导。

参考文献:

[1]张水玲《青年探索》2011 年第2期 《美国弱势群体教育计划对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启示》2011年5月20日.

[2]陶红 杨东平 李阳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状况分析--基于我国10个城市的调查农村》2011年1月14日.

[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课题组 雷万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 《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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