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6创业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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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现在在沈阳做创业,有哪些创业的新政策出台了呢?小编把整理好的沈阳2016创业新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2016年沈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解读及计划措施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小编在此整理出《2016年沈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解读及计划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创业带头人八类人群就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今年,沈阳市积极落实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对于经认定的创业带头人且创办企业吸纳我市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人员)、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残疾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八类人群就业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沈阳市将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要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三、特殊群体创业可享受减收税费
对于符合规定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符合规定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其中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县乡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以招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和“三支一扶”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采取定向方式进行招聘。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按规定比例定向招录(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量的5%的比例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各地区要在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6年沈阳农村创业补贴新政策解读(补贴标准)
(1)税费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广告业等)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市、区县(市)、街(乡)三级收费部门,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键词:创业资金
(1)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科技领域,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女性创业者给予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在沈阳市创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当年新增岗位吸纳沈阳市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新招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由政府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一个季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沈阳市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证明,经营满1年以上,在6个月内申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补贴4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化补贴2400元,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补贴2000元。
(4)创业税费补贴政策
对符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学员参加创业引导、创业指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对培训机构给予60%—100%的补贴。
(6)大学生创业贷款
对符合条件纳入沈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的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给予3万—5万元无息无抵押创业资金,3年内分期偿还。
大学生沈阳创业,可享最高20万元担保贷款
沈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提出了50条实施意见,对多个类别和方向的就业创业行为提供支持。
实施意见中的“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计划”颇受关注,该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租房补贴,以解决创业人才的住房问题。购房补贴规定中,对于顶尖人才,将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杰出人才可领取5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领军人才可获30-50万元。租房补贴规定中,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学士在25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相关证明便可领取相应额度的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领取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实施意见中还包括对部分类别企业、事业的收费减免政策。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沈阳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类别除外),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沈阳2016创业新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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