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团伙犯罪 团伙犯罪的作案特点

发布时间:2017-05-22 14:49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那么你对团伙犯罪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团伙犯罪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团伙犯罪 团伙犯罪的作案特点

团伙犯罪的性质

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犯罪类型进行不同的划分。

团伙犯罪的定性

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第一. 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

第二. 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第三. 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团伙犯罪的因素

(1)歪风邪气的影响。在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眼看一部分人迅速窜富,“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腐朽思想的侵害,造成一人的心理失衡。致使现今的犯罪团伙已不再是单纯为求生存温饱而走上犯罪道路,更多的是为了寻欢作乐贪图享受而误入歧途。(2)不良文化的影响。带有宣扬犯罪的影碟、网站、书刊等,给犯罪团伙提供了直接仿效的条件,从而诱发犯罪。如张某等10人抢劫、盗窃一案,就是模仿电视情节,滴血结盟成立“青龙帮”,平日里经常纠合在一起,做些偷鸡摸狗、为非作歹的事情,引发多起恶性案件。

同命相连

这些团伙成员经历或家庭状况相同,如都为父母离异或都有被别人骗的经历,“同命相连”的感觉使他们有归属感,容易一拍即合。常见于未成年人、劳释人员和聋哑人犯罪团伙。这些人多为生活的“弱者”,得不到社会的正视和家庭的温暖,自认被社会抛弃,思想包袱过于沉重,生产生活难以步入正轨,很容易与一些“同命相连”的人拉帮结伙,以难友相聚,以犯罪为业,纠合在一起,演变成为现今的犯罪团伙。这些人一般更讲义气,或有专门纪律,一旦被抓获,只能承认自己的被抓获事实,对于团伙的任何情况都不能泄漏,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一方面加大了侦查取证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及时的发现其他犯罪、加强犯罪预防,容易使其他犯罪人逃脱法网。

利益驱使

这类团伙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往往通过贿赂、引诱、威胁等手段,把一些意志薄弱、立场不坚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拉下水,迫使他们参加其集团,并为犯罪提供非法保护、帮助隐慝、毁灭、伪造相关证据,为该小集团创造更加丰厚的物质财富。有些依此原因进行纠合的成员具有一定的家族因素,多集中于乡镇、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成员稳定,组织形式较松散,没有明确的分工,平时各忙各自的,一旦其有了事情,则迅速集结,且其行为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如有的团伙在村民民主选举中,为了保护本姓体系的既得利益,或扩大本姓体系的影响范围,大肆行贿,暴力打击竞争对手,左右村政权。一旦有成员进入村领导班子,就会“恶人治村,恶霸当家”,形成农村恶势力,即称霸一方、为害乡里的违法犯罪团伙。实践表明,我国有相当一部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就是由农村恶势力发展演变而来的,农村恶势力已经成为我国所特有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之一。

团伙犯罪的作案特点

侵财居首

海淀区“90后”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盗窃(65件85人)、抢劫(36件76人)、寻衅滋事(12件23人)、故意伤害(11件16人)、强奸(7件10人)。其中又以“两抢一盗”这两大类侵财案件居多,所占比例为63.3%。以抢劫案件为例,可看出“90后”具备较明显的暴力性。这些嫌疑人一般选取夜间单身或一男一女行走的行人和年龄较小的学生作为猎取目标。

低龄化

在这些“90后”的犯罪分子中,低龄化也成为一大特点。以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这种年龄的孩子犯罪,属于凤毛麟角。但在2009年,14-16岁的犯罪分子26人,已占到“90后”犯罪案件的9.5%。

结成团伙

许多“90后”违法犯罪团伙成员大都在网吧内结识,并以网吧作为平时聚集的主要场所。由于他们没有固定的住所,常常以网吧、公园、个体小旅馆等作为临时过夜场所,因此团伙成员也并不很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等详细情况,他们彼此之间也仅是以绰号相称,作案时的成员组成比较松散,结伙时的随意性更强,并没有形成固定模式的团伙,这也给侦查破案、一网打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知识较低

这些“90后”犯罪分子在校时绝大多数成绩较差,破罐子破摔,有的中途辍学,在社会上受到不良影响之后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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