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7 12:03

公物是大家共同的物品,公物的保护需要靠大家共同保护。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范文一

各系(部)、各班级:

2015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湖南财工院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范文二

关于对曹强破坏公司财物的通报

2015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曹强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经询问,曹强对此事供认不讳。曹强的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一、给予曹强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强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强的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2015年6月29日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范文三

关于向志国、向志辉损坏公物的情况汇报

向志国、向志辉,培智二年级学生,陪读家长方建琼。向志国、向志辉自入学以来,在家长监管时段,常常做针线活等与监管无关的事情,导致两个学生常常脱离管制,并多次发生损坏公物的情况。以下是2013年秋季入学以来损坏学校公物的情况说明:1、2013年秋扳断一楼厕所水管2次,2、2013年秋踩坏教室碰夹2个,3、2013年秋扯坏窗帘1次,4、2014年春扳断智障二年级教室外下水管,5、2014年春撕坏小操场展板喷绘一幅。6、教室美化常常被二人撕坏

关于损坏公物的通报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