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处分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13 10:21

大学生在学校犯了错,就会受到学校处分。那么你知道大学生处分决定怎么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学生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一

**,男,学号1280B135,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12,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2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27,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2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3216,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市营销专业2012 级2 班学生;***,男,学号1280A218,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2 级2 班学生。在 2013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检查中,西校区10#楼235 宿舍**、**、***、***、***五名同学被查出在宿舍阳台烧烤。

***,女,学号10072323,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2010 级3 班学生。在 2013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803 宿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电锅一个。

***,女,学号101722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10 级2 班学生;***,女,学号101722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10 级2 班学生。在 2013 年9 月23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1118 宿舍**、***两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电饭煲一个。

***,女,学号10072201,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0 级2 班学生。在 2013 年9 月25 日的安全检查中,24#楼801 宿舍***同学被查出存放、使用酒精炉一个。

学校三令五申,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以上九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置同学们的安全于不顾,我行我素,给宿舍安全带来了极大地安全隐患。周健等九名同学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根据《**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十月十日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二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10〕113号)第八章第四十九条:“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的规定,经2014年5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袁**等7名考试作弊学生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和违纪违规行为如下:

1.袁**(学号:20130602068),女,汉族,人文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方向)专业2013~5班学生。该生于2014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麦尔旦***(学号:20131003430),男,维吾尔族,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3~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14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四级(MHK4)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3.葛*(学号:20131210203),男,汉族,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2013~1班学生。该生于2014年4月19日参加《心理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4.布阿依******(学号:20122101724),女,柯尔克孜族,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2~5班(直升本)学生。该生于2014年5月10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口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5.祖里****(学号:20112001428),男,维吾尔族,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11~2班学生。该生于2014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6.买尔孜******(学号:20132202425),女,维吾尔族,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3~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14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7.张**(学号:20132501037),女,汉族,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3~3班学生。该生于2014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三

经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学校食堂二楼,体育系任益等人吃饭,隔桌周子彦等人也在吃饭,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时说话声比较大,期间周子彦向任益这边看,引起任益不满,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彦打去,任益等人开始打周子彦等人,后致多人受伤。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阳被严重警告处分,杨鹏被记过处分,这三名同学不思悔改,再次参与打架。

鉴于以上所犯错误事实,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体育系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任益、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薛海阳、社会体育1001班学生孟令旭、社会体育0901班学生杨鹏留校察看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

20XX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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